从上海市卫生局获悉,为了在2010年完成构建一支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1000名全科医师的人才队伍目标,上海不断加大力度,给出比较优厚的条件,面向全国招生并进行规范化、高质量的培养。
9月2日,2008级上海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举行开学典礼,这次招生开班的全科医师学员达154人。
上海全科医师培养不断完善,先后制定了《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细则》《临床轮转手册》《社区实践手册》《考核管理办法》《学员人事管理规定》等教学和人事管理文件,并在全市建立了10个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临床基地、30个社区基地。
据悉,上海的全科医师学员面向全国招生,愿意在上海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两年内的临床医师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以报考。培养时间三年,按卫生部制定的《全科医学专科细则》和上海市卫生局组织制定的《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教学大纲》开展系统规范培训。
上海全科医师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享受生活补贴,第一年每人每月1600元,以后每年按12%幅度递增。学员培训结束,凡到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并签订5年及以上合同,工作满3年并经考核合格者,给予12000元奖励;工作满5年并经考核合格者,再予奖励10000元。凡到宝山、闵行、浦东偏远地区及崇明、奉贤等郊区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并签订5年及以上合同,工作满3年并经考核合格者,给予奖励18000元;工作满5年并经考核合格,再予奖励20000元。全科医师培养经费分别纳入市、区县两级财政预算,由市、区县财政按规定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