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中央建议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推行“县招乡管村用”
致公党中央建议:
一、强化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公共卫生体系
一是完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卫生健康服务与管理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卫生健康服务资源向基层下移,夯实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的基础。二是建立基层中医药医防协同工作体系。组建中医药防疫专家库,完善中医药社区防疫方案,加强基层卫生机构的中医全科建设;完善中医家庭医生制度,加速推动中医药服务向城乡社区下沉。三是加强卫生健康科普教育和宣传引导工作,健全基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增强基层卫生服务的社会认同感,提高居民群众的认知度、积极性,提升健康意识。四是加强基层卫生机构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紧密联系。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与基层卫生机构相配合、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广泛参与的基层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培育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统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治理,融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之中。
二、构建运行有效、保障有力的基层卫生制度
一是推进医防协同一体化服务体系。完善县-乡-村公共卫生一体化服务与管理机制,把医防协同作为城乡医联体、医共体的建设方向;实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整体打包服务,创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机制,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日常公卫工作相融合,扣紧利益连接纽带,压实医防融合责任。二是落实和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基层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补助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到位;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制度,科学制定县域基层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推进村级卫生室产权公有,实现基层卫生服务全覆盖。三是调整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按照“强基层、保基本”原则,进一步拉开基层卫生机构与二、三级机构的医保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提升医保总额投向基层卫生机构的比例,将不低于30%的医保资金用于基层卫生机构;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支付政策,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逐年按比例增加基层医疗机构医保预付总额。四是切实落实“两个允许”。全面实行基层卫生机构“一类保障、二类管理”,解决基层动力不强、活力不足问题。
三、建设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推进基层卫生机构统一归口管理,推行“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用人机制。适度放宽人才引进和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比例等限制,对基层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倾斜政策,继续推进实施医学毕业生下基层学费代偿制度,扩大医学在校生免费定向培养规模,加快补充基层卫生机构人才。二是鼓励基层卫生机构内人员参加本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参加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不断提升业务技能。三是完善全科医生制度支撑政策,探索设立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吸引优秀人才到边远贫困地区基层工作。四是建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制度。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鼓励退休的专业人才参与基层卫生机构运行,合理取酬,提升基层医防协同的综合能力。五是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推行“县招乡管村用”模式,推进乡村医生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提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标准和一般诊疗费标准,保障乡医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