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药的调剂还应注意药品的效期问题。
效期药品是指标明有一定的有效期的药品。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
有效期的药品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超过效期时或作用降低或毒性增加,都不能继续医`学敎育网搜`集整理使用。《中国药典》(一部)对中成药的效期虽然未做明确规定,但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对其产品必须注明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注:《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0年10月15日发布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的要求同时废止。
按规定,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其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年××月”或者“有效期至××××年××月××日”;也可以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或者“有效期至××××/××/××”等。
为防止药品过期失效。确保用药安全,调剂部门应注意药品的效期,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做到近效期药品先用。对效期内的药品也要注意检查药品的外观性状,发现异常情况,也应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