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调剂工作是医院药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中药调剂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病患者生命的安危。为保证中药调剂工作完成得准确和及时,必须建立完善的调剂工作制度。
中药调剂按工作流程分为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和发药五个环节,但在实际工作中,审方往往不单独设岗,计价、调配和复核人员都负有审方的责任。
(一)审方制度
审方是调剂工作的第一个关键环节,调剂人员不仅要对医师负责,更要对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负责。只有确认拿到的是内容完整准确、书写清楚的处方才能进行计价和调配,减少差错。
1.收方后必须认真审查处方各项内容,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或单位及处方日期、医师签字等是否填写,药品名称、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等是否正确,经审查无误后方可计价。
2.如发现处方中药味或剂量字迹不清时,不可主观猜测以免错配;发现配伍禁忌、超剂量用药、超时间用药、服用方法有误、毒麻药使用有违反规定等方面的疑问或临时缺药,都应与处方医师联系,请处方医师更改或释疑后重新签字,否则可拒绝计价和调配。
3.处方日期超过3日的应请处医`学敎育网搜`集整理方医师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4.审方人员无权涂改医师处方。
(二)计价制度
计价是医疗单位收费的依据,关系到医疗单位的信誉、经济核算及患者的经济利益,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1.计价时必须严格按照药品会计通知的价格计价,不得任意估价或改价,做到计价准确无误。并开药名中的单味药剂量应按总量的平均值计算。自费药品的药价应单列。
2.计价时要精神集中,注意剂量、剂数、新调价格、自费药品等,将单价(汤剂的单剂价、中成药的单包装价)、总价、计价员签名及取药号等填写在处方相应位置。
3.计价时应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不能使用其他色笔或铅笔。
(三)调配制度
调配是调剂工作的主要环节,专业技术性强,劳动强度大,调剂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
1.急诊处方随到随配,婴幼儿及高龄老人给予提前照顾,其他处方按接方先后顺序调配。
2.根据处方药品的不同体积和重量,选用相应的衡器,一般选用克戥。称取贵重药和毒性药时要选用毫克戥或天平。所用衡器要随时检查,并经计量部门定期校验,以保证衡量器具的准确无误。
3.调剂人员接到计价收费后的处方,应再次审方,应特别注意处方中有无配伍禁忌药、需特殊管理的毒性药或麻醉药,是否有需临时炮制或捣碎药,别名、并开药名、剂量是否有误等。
4.调剂人员对所调配的饮片质量负有监督的责任,所调配的饮片应洁净、无杂质、符合当地的炮制规范,如发现发霉变质或假冒伪劣等质量不合格饮片应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更换后才可继续调配。注意遵从当地不同炮制品种的处方应付药味。并开药应分别称取。
5.为便于复核,应按处方药味顺序调配,间隔摆放,不可混成一堆。
6.一方多剂时按等量递减,逐剂复戥的原则分剂量,每一剂的重量误差应控制在±5%以内。
7.需先煎、后下、包煎等特殊处理的饮片不论处方有否脚注,都应按调剂规程的要求处理(应分剂单包,注明用法后与其他药一并装袋;有鲜药时应分剂另包,以利患者低温保存)。
8.一张处方不宜两人共同调配,防止重配或漏配。
9.含毒麻药处方的调配按《医疗用毒药、麻醉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0.调配完毕后,应按处方要求自查,确认无误后签字,交复核人员复核。
(四)复核制度
复核是调剂工作的把关环节,除对所调配药品按处方逐项核对外,对处方的内容也要逐项审查。
1.调配完毕的药品必须经他人按处方要求逐项复核,发现错味、漏味、重味、重量有误或该捣未捣、需临时炮制而未炮制的饮片等应及时纠正。
2.节假日或一人值班没有复核人员时,调剂人员应担负起复核职责,认真复核,并在复核项下签字(即一人双签字)。
(五)发药制度
发药是调剂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发药人必须认真核对、详细交代和耐心解释,以保证患者服药的安全和有效。
1.坚持三对。对取药凭证、对姓名、对剂数;查外用药专用包装。
2.向患者说明用法用量、煎煮方法及有无禁忌,并答复患者提出的有关用药问题。
3.发药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