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制订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规定:
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年度专题报告是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保证决策目标如期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计划、总结、专题报告的分类
工作计划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包括年度工作总结、学期工作总结。
(二)撰稿要求
1.工作计划
制订计划要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指示精神,推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要结合学校和本部门的职能,体现改革精神,走群众路线,集思广益;从实际出发,开展调查研究,做到切实可行、具体、明确;体现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注意协调,考虑本部门的工作与其他部门工作的关系;各部门拟订的计划应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
主要内容:制订计划的依据,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的目标,具体的工作任务,推进的措施和方法,工作的责任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要有利于指导今后的工作实践;要做到材料与观点的统一,处理好典型与一般的关系;实事求是,事实、情况、数据、工作得失表述确凿无误;通过分析研究,找出工作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在事实判断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分析;各部门撰写的工作总结应由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核。
主要内容:开展工作的依据和指导思想,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进工作的措施,工作的特点以及取得的主要成绩和体会,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对比性数据,数据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加强本部门建设方面的情况。
(三)报送要求
每学期教学周结束后二周内,各部门将本学期工作总结送学校办公室。每学期第三周前,将本学期工作计划送学校办公室。各系部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同时报送教务部门。学校办公室在此之后三周内将学校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报校领导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