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加强教学检查的规定:
教学检查是了解教学过程、督促教学计划的执行、加强教学信息反馈的过程管理,是保证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为了更好地加强教学检查,特制定关于加强教学检查的若干规定。
一、开学前检查
各系、部应做好开学前的检查工作,应按教学计划对该学期的开设课程、教学日历、课程安排、任课教师名单、教师用书、各教研室备课情况等情况作全面的检查,并在开学正式上课前一周将开学前检查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学校教务办。
二、教学过程检查
1.检查性听课
(1)听课范围:本校各专业各级教师进行的课堂讲授、实验、见实习带教。
(2)听课内容:了解教师授课或带教的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对教学的反映以及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3)听课形式:采用定期或抽查的形式。听课者应做好听课笔记,听取学生意见,填写评价表。每学期结束时,由各学院教务办公室收集听课笔记和评价表,进行汇总分析,并将结果反馈给校、院领导及各教研室和有关教师。
(4)听课要求:
学校领导:每学期1-2次,每次2学时;
系部主任:每学期5-8次,每次2学时;
教研室主任:每学期不少于5次,每次2学时;
教学督导组成员:每学期按计划进行听课
教师:积极参加全校、系/部和教研室组织的各种听课活动,每学期不少于4次,每次2学时。
2.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学校领导和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应充分重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地位,每学期至少应召开一次以上的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教学实施过程及其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教学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应作好记录,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各有关部几以便及时解决问题,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3.考试质量分析
课程考试的质量分析,对提高考试质量,给教学工作提供反馈信息,提高对学生课程学习评价的可信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系、部应督促检查所属教研室做好课程考试结果的分析,总结经验和不足,有利于改进考试工作。学校教务办除期中教学监控和期终考试外,还将不定期地对各系/部的考试质量分析工作进行随机抽查。
4.教师教学质量评估
各系/部每学期应根据检查性听课和师生座谈会的结果,对教师作出综合性评估意见,反馈给教研室及教师本人,并归人教师个人教学档案。评估结果还应与教师本人职称晋升、奖惩、教学先进评比等挂钩。
三,期中教学检查
学校每学期都要有计划地组织全校性或各系/部的期中教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学组织和督导、教学质量检查、教学秩序和学习纪律、教材建设情况、教学改革和学生工作等方面。每学期都应明确检查重点,先由各系/部自评自查,写出自查报告,然后由学校教务办会同教学研究室组织教学专家和各系部教学主管进行检查,检查后有书面小结及时向校领导汇报,以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保证各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四、学期工作总结
每学期工作结束时,各系/部和各教研室都要对本学期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质量评估、学生学习、思想情况分析、教学中的经验、问题及建议等。总结报告应以书面的形式逐级上报。教务办汇总各系/部的教学工作情况后,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五、组织教学督导专家组及学生评教小组
学校教学督导组负责对全校教学质量的监控指导工作,并组织督导专家具体执行对全校教学质量的督导;校教学督导专家将按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全校范围内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各系部也应组织富有教学经验、认真负责的高资质教师,组成开展教学自查,对本系部范围内的各项教学工作开展经常性、深入的教学评价,以便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意见,以供系部教学主管认真研究处理。
各系/部还应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各年级或各班组织学生评教小组,对参与教学的教师进行认真客观评价,对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能及时反馈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情况,改进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能顺利实现。
六、学校组织教学检查
学校教务办每年将根据教学工作情况,组织二次教学质量检查或抽查,作为对各系/部面上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
七、教研室课程教学质量评价
学校每2年,将组织全校性的教研室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全面了解学校教学工作情况,对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提供指导性意见。
八、毕业生质量调查
毕业生质量调查是为了了解社会对我校毕业生质量及岗位工作情况的反馈信息,以便及时调整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不断地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因此各系/部应在招生办的统一协调下,把毕业生质量调查视为重要工作来做,应每两年进行一次毕业生调查,井对毕业生质量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将分析报告及时报送教务办和分管校领导。
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教学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把教学检查工作作为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列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去,按照学校的规定,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