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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公共卫生项目投资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中央编办,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全面做好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工作,2020年5月,我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公共卫生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短板,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提高平战结合能力,强化中西医结合,提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改造升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和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5项任务。集中力量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大公共卫生项目投资比重、建设省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根据《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一是以边境口岸地区为重点,支持国家、省、市、县四级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加强菌毒种库、实验室等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置,提升传染病检测“一锤定音”能力和传染病防控快速响应能力。二是每省建设1-3所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强重症监护病区建设、按照“平战结合”要求,建设可转换病区,提高呼吸、感染等专科设施条件,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强物资储备,加强医疗机构“平战转换”,补齐疫情暴露出的短板,切实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2020年,国家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56.6亿元用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同步加强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总量是2019年的将近2倍,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检验检测水平和疫情防控能力。此外,中央财政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抗击疫情相关支出,其中,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作为重点支出方向予以支持,并向中西部地区适当倾斜,不断推进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二)关于建设省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化。一是持续推动国家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以推进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一期项目为抓手,重点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指挥子系统项目建设。该系统围绕卫生应急“平时”日常管理和“急时”有效处置的信息化业务需求,开发了应急值守、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事件管理等功能,能够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信息化辅助指挥决策以及卫生应急日常信息化管理等功能。目前,已完成系统功能开发、基础数据建设、系统测试等工作,正在开展系统试运行工作,国家级平台的效果初步显现。通过国家级平台建设,可以建立跨层级、跨机构、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上下联动的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同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此外,组织编写《省级及以下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指南》,为构建各级卫生应急指挥系统提供参考标准规范,指导各地加强省级及以下卫生应急指挥系统信息化建设。二是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标准建设。先后印发《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全国医院数据上报管理方案》《医院上报数据统计分析指标集》《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等,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上报工作,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
(三)关于建设各级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基地。一是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工作。目前全国有155所高校设有公共卫生教育教学或科研组织机构,其中有109所高校招收本科预防医学专业学生。2019年,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年招收本硕博医学生1.64万人。同时,积极支持“双”建设高校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在137所“双”建设高校中已有26所(19.0%)设有公共卫生学院,支持北京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纳入世界学科建设名单。二是加强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将预防医学科专业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目录,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复合型公共卫生医师培训模式。遴选预防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55个。2018年,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3个省(区、市)启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方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指导各地遴选培训基地17个,累计招收培训公共卫生医师248人,着力培养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三是优化资源满足基层需求。协调财政部,整合培训项目,2018年起,新设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训及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升各类紧缺专业人才整体素质及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一是进一步指导各地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和公共卫生投入责任,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统筹用好地方财政资金、专项债券等,积极调整自身财政支出和投资结构,确保疫情防控设施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中央投资继续支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提高“平战结合”能力,不断补齐此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弱项,切实提高我国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二是加快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一期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指挥子系统项目建设进度,持续开展卫生应急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加强国家级平台建设,提高国、省、市、县四级平台联通质量,建立数据质量通报机制,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提供有力支撑。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的指示精神,在我国高等院校布局建设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在公共卫生教育领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强化与世界公共卫生学院、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同时,加快研究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的公共卫生医师培养模式,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培养体系,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质量。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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