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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06日 19:00-21:00
详情11月07日 19:00-22:00
详情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医疗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状况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在每个人的社会保障卡上开通个人医疗信息模块。为全面规范和促进健康医疗数据应用发展,破除数据壁垒,我委在健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等数据库的基础上,不断强化依托健康医疗大数据在公共卫生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应用研究,推动医疗、医保、医药等大数据联动。
(二)关于建立医疗信息共享平台。我委积极推动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在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初步联通全覆盖基础上,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接入相应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健康医疗大数据在平台集聚、业务事项在平台办理、政府决策依托平台支撑,不断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可持续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医保信息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国家医保局正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提高数据共享层级,逐步实现对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医疗信息管理,包括个人的就医、购药等数据和医疗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加快推进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互联共享。国家医保局将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在保障参保人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前提下,建立部门间信息交换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协同。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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