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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06日 19:00-21:00
详情11月07日 19:00-22:00
详情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逐步推行全民免费医疗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大政府投入,以政府主导保障医疗体系的公平与均等。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卫生健康支出从2009年的4557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16797亿元,年均增幅13.9%,比同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高出1.8个百分点。政府卫生健康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由2009年的6%提高到2019年的7%。在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财政卫生投入结构也逐步优化,新增投入不断向医疗保障、基层、困难地区、困难人群和疾病预防倾斜。我委始终把坚持公立医院主体地位、高举公立医院公益性旗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作为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谋划改革举措,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目前,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消以药补医、加大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六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配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投入责任、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初步建立公益性运行新机制。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下一步,我委将会同财政部门推动继续加大卫生健康投入力度,促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关于突出参保者个人责任,提高制度效率,促进其可持续性。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大数法则、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原则,在充分总结吸取国际和历史教训的基础上,立足当前基本国情,我国逐步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为补充、以城乡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筹资分担方面,建立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在费用保障方面,建立医保基金和个人的分担机制,互助共济化解家庭和个人难以承担的医疗费用风险。从实践情况来看,目前自付比例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情。您提出的“引入20%以下的自付比例”的建议,有利于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长久来看有利于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发展。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待遇保障、筹资运行等关键领域的改革,完善公平适度的保障机制,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关于实行公共服务购买,引入竞争机制。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委始终坚持将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在规划、准入、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实行统一政策,不断优化行业准入环境,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数量和地点的限制。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以先进技术、特色服务、品牌质量为重点,充分释放社会办医潜力和活力,加大力度消除社会办医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委制定《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审批“变零为整”,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完整、清晰的指引,有效解决“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2019年,我委牵头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从拓展社会办医空间、扩大土地供给、推广政府购买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医疗机构多种合作模式、拓展人才服务、优化职称评审、提升临床服务和学术水平、优化医保管理服务、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22个方面,全面系统地进一步支持社会办医健康发展。同时,国家医疗保障局不断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进行动态管理,实行退出机制,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支付挂钩,推进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事中、事后管理工作。下一步,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社会办医支持政策,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群众提供优质便利的医疗服务。
(四)关于促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加强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建设。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卫生健康领域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正如您所言,基本药物能否合理使用,医务人员是关键。近年,国家出台《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9〕1号)等政策文件,明确要加强对医师、药师和管理人员加大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培训力度,提高医疗机构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管理水平。同时,通过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深化,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实现同岗同薪同酬待遇,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不断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调动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下一步,我们将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五)关于加强医保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科学的卫生服务管理模式和费用控制机制。我委高度重视全民健康信息化工作,积极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不断健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等数据库,目前已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目前,国家医保局在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推进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的同时,正在建立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具备医疗服务价格服务、支付方式管理、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宏观决策大数据分析支撑等多方面功能。我们将加强部门协同,推进医疗、医保信息共享,推动建立科学的医疗服务管理模式和费用控制机制,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有效控制医疗成本,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关于建立健全医疗监督机制。2017年以来,我委每年均制定国家监督抽查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要求,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纳入抽查范围,抽查比例逐步提高,抽查内容日趋全面。同时,每年还针对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年查处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案件数量逐年攀升,2019年共查处案件近4万件,有效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国家医保局近年也启动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2019年各级医保部门共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1.5万家,查处违法违规违约医药机构26.4万家,其中解除医保协议6730家、行政处罚6638家、移交司法机关357家;各地共处理违法违规参保人员3.31万人,暂停结算6595人、移交司法机关1183人,全年共追回资金115.56亿元;组织69个检查组开展全国性飞行检查,覆盖30个省份、149家医药机构,共计查出涉嫌违法违规金额22.26亿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医疗监督执法,积极配合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推动医疗机构通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获得医保定点医院资格,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七)关于完善配套制度。深化医改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家庭医生签约为抓手,以多种形式医联体为载体,利用“互联网+医疗健康”,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截至2019年底,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已达36.5万人,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达到2.61人,提前实现2020年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2—3人的阶段性目标,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下一步,将加大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加快建立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积极配合推动建立基本医保基准率制度,规范缴费基数政策,优化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结构,推动完善基本医保筹资分担和协调机制。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情况适时研究建立严格的分级诊疗制度和转诊预约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参考性,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您关于逐步推行全民免费医疗的建议,积极转变工作理念,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重点,持续推进医改取得新的进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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