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医学题库】全新升级!学习做题新体验!
书 店 直 播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微 信
医学教育网执业药师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med66_yaoshi

搜索|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中药/药学理论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药事管理法规 > 正文

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

2019-06-21 15:43 医学教育网
|
资料下载 打卡学习 2024年课程

“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是执业药师必须知道的内容,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出以下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 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知识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题库小程序

距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还有

编辑推荐
免费资料
执业药师免费资料领取

免费领取

网校内部资料包

立即领取
考试辅导

直播课
【免费直播】2021执业药师牛年第一课-中药综专场!
【免费直播】3.10,2021执业药师牛年第一课-中药综专场!

直播时间:3月10日 19:30-21:00

主讲老师:刘 楝老师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