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卫计委和人社厅联合制定的《云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6年4月起正式颁布实施。《办法》规定,云南各县、乡的基层卫生与计生人员可以申报高级职称。
《办法》在具体的评审条件设置中,淡化了论文数量要求,提高了论文质量要求,适当向基层一线倾斜,更加注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实践经历、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较以往的评审办法,新颁布实施的评审办法对云南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行分层次评审,并对省、州、县、乡各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条件都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了分类指导和要求。其中省、州两级卫生计生机构的申报人员,在突出其临床实践能力的同时,对科研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县级卫生计生机构的申报人员,则主要突出其临床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要求;乡镇级卫生计生机构的申报人员,主要突出其在常见病与多发病的诊疗、公共卫生服务、急危重症抢救和疑难病转诊等方面的能力和工作业绩。
省卫计委副主任郑进表示,《办法》对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不同的平台、不同的准入要求,对省、州级要求临床实践和科研能力并重,对县、乡的基层人员则突出实践能力工作业绩,这既有利于推动我省医疗卫生水平的整体提升,也有利于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此外,《办法》还对在基层一线工作的申报人员适当予以倾斜,并在文件中明确了倾斜的具体内容。如:在县(市、区)级以上卫生计生机构工作的博士和硕士,申报副高级职称,需聘任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或4年,而在乡(镇)基层一线卫生计生机构工作的博士和硕士,申报基层副高级职称,只需聘任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或3年。
在新政策中,编内编外人员、公立和民营机构在职称评审中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全部一视同仁。凡在我省从事临床医疗、疾病预防、卫生监督、卫生保健、计划生育等工作且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滇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自愿进行申报(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而对学历和资历条件不够,但专业实践经验丰富、业绩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规定可以破格晋升职称。通过破格晋升,破除人才评价中的“唯资历论”。
另一方面,《办法》还将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推荐权限下放到各县(区),评审权限下放到各州(市),由各州(市)、县(区)分别组建基层卫生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委员会,对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进行推荐、评审。
据悉,至2015年底,云南省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共有30.5万人(其中各类医院17.8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8万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 6万人),其中正高级职称0.39万人,占1.28%,副高级职称1.58万人,占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