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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钰琪 9月13日 20: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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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近日,广西南宁卫健委发布一则通知公告《关于答复南宁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04.243号提案的函》,其中明确回答了有关乡村医生待遇、培养、养老、进修及转正入编等问题,具体答复如下:
一、关于管理部门多,承担医疗任务重,没有可靠的养老保障问题
2018年,市财政落实落实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偿经费4178.59万元,乡村医生生活补助950万元,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89.12万元,乡村医生养老缴费补贴22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3.6亿元。2017年,我市大胆创新,率先完善政策,切实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对已取得执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有关政策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给予全额缴费补贴;对尚未取得执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可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按灵活就业人员有关政策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缴费补贴。2017-2018年,市、县(区)财政共投入849.8万元为符合条件的村医发放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各县(区)、开发区也建立了乡村医生财政补助机制,经开区、上林县、马山县、兴宁区、武鸣区等每年由本级财政给予3600-6000元的村医补助,切实提高村医待遇。
二、关于村医队伍建设及后续人才培养问题
2018年,我市开展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培养工作,全市共招收238名新生,于10月22日在市卫校黎塘校区正式开班。在校期间,学生除了学费全免,还按照每生每年补助9个月、每月补助3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补助。
三、关于入编转升机会少问题
根据《2018—2020年全区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桂卫基层发〔2018〕11号)精神,参与村卫生室订单定向生免费培养的学生,完成学业并且为村卫生室服务满6年后,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录用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四、关于进修学习机会少问题
一是实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我市从2017年开始,实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组织在岗乡村医生分批次开展为期3个月的脱产培训,其中在市卫校参加理论培训2个月,在二级以上医院参加实践培训1个月,目前已举办5期培训班,市、县(区)财政共投入731.8万元,累计培训村医1504人。二是开展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2019年,我市制定《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卫医〔2019〕26号),培训机构拟定了培训大纲,共投入145.23万元,培训910名基层卫生人员,其中475名乡村医生,目前各培训机构已开展实施。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更有力地措施推进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群众健康服务提供充足人力资源保障。落实基层卫生人才奖励政策,加快引进人才,稳定和充实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积极推进村卫生室则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要求,实行“乡聘村用”,按每千人口配备1名村医的标准核定村医数,财政按卫生院补助标准核拨经费给所属卫生院。卫生院、村卫生室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由卫生院按配备要求聘用人员或派驻在编人员到村卫生室执业,享受卫生院其他人员同等待遇,其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由卫生院统一解决,经绩效考核后发放,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整理来源:广西南宁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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