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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浙江省诸暨市2019年乡村医生再注册通知发布,具体再注册的条件、注册步骤及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各相关卫生健康单位:
自2014年再注册以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即将期满。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乡村医生考核再注册及换证工作的通知》(浙卫办基层发函〔2019〕1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执业再注册对象
2019年申请执业再注册的对象是指2014年执业再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2015年度和2017年度二次乡村医生定期考核合格,且拟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乡村医生(不包括在村卫生室从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二、执业再注册工作步骤
(一)专门部署、宣传发动(6月15日前)。市卫健局下发诸暨市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文件,召开工作会议进行部署。
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由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医共体由总院分管领导负总责),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落实好职能科室和工作人员,将有关政策在本单位(医共体在各成员单位)宣传栏(窗)、内部办公网等予以公示,并保留公示照片,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二)发放通知书,做好知情告知(6月25日前)。各单位要组织召开辖区内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会议,将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通知书(附件1)发放给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确保做到符合执业再注册条件的乡村医生不遗漏。
(三)收集资料,申请执业再注册(7月15日前)。乡村医生如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在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执业再注册。为方便乡村医生办理执业再注册,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各医共体单位以医共体为单位)统一收集再注册相关材料,全程代办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同时报送申请执业再注册人员汇总表(附件2)。如乡村医生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市卫健局办理。
乡村医生申请执业再注册需提交下列资料:
1.乡村医生再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7);
2.2014年核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村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和村委会推荐证明(附件3);
(四)审核材料,开展执业再注册(7月20日前)。市卫健局对提交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要求的,我局将直接受理再注册,由市卫生局办证中心录入浙江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网,核发新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资料不齐的,退回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执业再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注销注册,并书面告知理由(附件4)。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注销表(附件5)。
1.考核不合格的。
2.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3.受刑事处罚的。
4.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5.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6.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的。
7.有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五)结果公示(7月30日前)。再注册人员名单和注销人员名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进行公告(附件6)。
(六)工作总结(8月15日前)。按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资料归档,做好工作总结,并报送局基妇科备案(含政策公示照片、通知书回执和结果公示照片)。
三、工作要求
(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由市卫健局向省卫健委领取,统一发放,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印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本次再注册和换发新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涉及到每一位乡村医生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政策,明确责任,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沟通解释,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对于村民和乡村医生反映的违法办理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等行为,各单位要及时向市卫健局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核实,确保乡村医生注册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四)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工作的日常管理,规范其诊疗行为,使广大农村居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附件:1. 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通知书;
2. 乡村医生申请再注册人员汇总表;
3.拟聘用(推荐)证明;
4. 告知书;
5.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注销表;
6. 再注册和注销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
7. 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审核表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5日
“浙江省诸暨市2019年乡村医生再注册通知”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对想要了解相关问题的人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