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开发区(汉南区)2019年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3人(医疗招聘)!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19日
一、 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13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武汉开发区(汉南区)2019年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 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技术能力、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对偏远地区的条件适当放宽。一般应具备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副高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偏远农村地区(湘口街、东荆街、邓南街)医疗机构可放宽到初级(师)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服务于本区偏远农村地区(湘口街、东荆街、邓南街)的乡村医生报考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6、 具体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 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 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 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
7、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 报名
应聘人员可通过湖北人才网()、武汉开发区(汉南区)门户网站( )查询招聘岗位。本次报名程序如下:
1、 网上报名。报名者2019年12月14日8:00至12月19日14:00在湖北人才网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或已通过审查的,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2、 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可在2019年12月15日9:00至12月19日17:00登录湖北人才网招考平台()查询审查结果。报名审查未通过的,可在12月19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通过的人员不可改报岗位。
3、 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2019年12月15日9:00至12月20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及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审查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务必打印《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便于后期面试资格审核。报名费为50元。
4、 资格复审。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并缴费的人员,在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现场资料复审,携带考试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含职前、职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1寸登记彩照、现聘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社保缴费清单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卫计局A314室(地铁3号线在体育中心站下D口出100米即到)。此次考核招聘免笔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 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可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形式根据行业、专业和招聘岗位特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确定,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基本技能、诊疗能力、临床思维能力等。
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可为1:1开考,此次面试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岗位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该岗位取消。
面试前将在湖北人才网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 考核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进入考核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参加面试合格人数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各用人单位参与,主要采取阅档、个别谈话、单位调查、综合素质专家评估等方式进行,全方位考核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报考者工作实绩、业务水平、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 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须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由招聘单位带领考生至另一家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 聘用管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录用后,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核定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年度体检、工会会员福利等相关待遇。
附件下载: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2019年考核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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