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2006〕43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等四厅局《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闽人发〔2006〕185号),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积极推进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加快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福建省2007~2011年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和完善城市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和培养机制,长远以全科医学毕业后教育为核心,当前以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骨干培训为重点,全面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素质。
加强高等医学院校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育和学科建设,积极探索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加快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目标任务
按照本省城市社区每万服务人口培养7名社区卫生人才计算,2007~2011年,全科医学教育工作目标是培训在岗社区卫技人员11732人,其中全科医师4024人,全科医师骨干1008人,社区护士5025人,公卫医师1675人。通过成人学历教育,到2011年有80%的社区医生达到大专以上专业学历。2008年启动全科医学科专科医师培训,于2011年首批经专科医师培训合格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生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全科医学科专科医师培训
2007年成立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开展全科医学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可工作,2008年开始招收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毕业生进入基地进行为期三年的全科医学科专科医师培训。
(二)全科医师骨干培训
对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登记注册、从事医疗工作的执业医师,同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临床工作五年以上的高年资医师,开展以培养全科医师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的培训,使其掌握全科医疗的工作方式,全面提高对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诊断、转诊、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技能,具有一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管理能力,成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中的业务骨干人才。
骨干培训理论知识部分由省属医学高校或省卫生厅认定的培训机构承担教学任务;临床技能培训和社区实践应在省卫生厅认定的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培训基地进行。
(三)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包括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和其他卫技人员岗位培训,培训对象分别为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及其他在职卫技人员。其理论知识培训采用远程医学教育手段进行。理论培训结束,组织全省性统一考试。临床技能培训和社区实践分别在省卫生厅认可的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培训基地进行。
(四)省属医学高校要加强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科教育,将医学生的全科医学知识教育与技能培训作为一项基本任务。在医学类专业开设《全科医学概论》课程,护理学本、专科专业开设《社区护理学》课程,组织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见、实习。为提高在职社区医生学历层次,采取倾斜政策,以定向培养方式,为社区医生学历教育开辟渠道。
(五)研究和把握远程医学教育特点,组织制定远程医学教育和临床、社区培训基地标准及管理制度,加强各设区市远程医学教育教学点的管理。在切实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为社区卫生人员提供就近、方便参加学习的条件,以缓解工学矛盾,减轻相关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