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厅、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七部门近日联合制定下发了《福建省2010~2012年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提出政府投入为主,计划3年全科医师的骨干培训、规范化培训和岗位培训达6300名,以优化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临床医师队伍知识结构、学历结构。
培训对象侧重社区与乡镇
福建提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城乡并重、面向基层,规范培养、保证质量”三个目标,确定按照为城市社区每万服务人口培训3名全科医师、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4名全科医师,同时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经培训合格的全科医师骨干或经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师计算,计划2010~2012年全科医师骨干培训800名、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1500名、全科医师岗位培训4000名,其中包括全科医学专业本专科层次成人医学学历教育1000名。
按照卫生部相关教材,福建此轮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主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卫生院中临床、中医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全科医师骨干培训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卫生院中现从事医疗工作的执业医师和同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五年及以上高年资医师;分本、专科层次的全科医师学历教育针对的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卫生院中现从事医疗工作具有医学中专、大专学历的执业(助理)医师,其中本科的按规程进行培训后符合全科医学骨干培训条件的,在毕业时可同时取得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合格证书。并把2009年及以后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拟或已进入我省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医疗工作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毕业生和2009年及以后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就业协议并取得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录取资格的专科毕业生纳入了该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范围。福建还对对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作了规定。
实行动态管理和绩效考核
福建将主要依托本省高等医学院校作为全科医师理论培训基地,在每个设区市建设2~3个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及4~6个社区培训基地,并从中遴选出10个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培训基地及与之配套的社区培训基地,根据基层卫生服务岗位立足常见病诊疗技术、公共卫生服务等培训内容。为确保培训质量,该省将对全科医学临床、社区培训基地及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并实行动态管理,每3-5年复评一次;建立培训质量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严格教学组织、教学过程、考试考核等环节管理,社区培训基地的认可将与省卫生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挂钩。福建还将配备全科医师比例的要求列入省卫生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指标。
受训者待遇有明确路径
福建规定,全科医师岗位、骨干培训对象以及单位推荐培养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其人事关系不变,享受原单位同类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培训对象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注册和职称晋升等工作由原单位负责,培训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其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由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人才中介机构代理,培训前先与当地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并规定培训期间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并符合认定条件的培训时间可计算工龄。培训对象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注册)工作由培训基地医院负责,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回签约的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取得《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将作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9年后招聘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骨干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合格者,在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后,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学工作,可申请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
培训经费由单位政府筹措
福建决定,全科医师培训经费由培训单位补助和政府资助的筹措办法解决,同时各级财政应对培训工作的必要经费给予支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由市县财政按照每人1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用于理论和实践教学等支出;省级财政对2009年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范围的39个县(市)给予全额补助。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由市县财政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用于理论和实践教学等支出;省级财政对2009年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范围的39个县(市)给予全额补助。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对象选择参加全科医师“专升本”成人医学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者,上述5000元的补助经费可在毕业时抵扣其学历教育的学费。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由省财政按照每人350元标准对理论培训单位开展理论培训给予补助,各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2000元标准对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给予生活补助,省级财政根据各地财力情况分四档(80%、60%、40%、20%)补助,其余由市县财政负担;培训基地医院按不低于财政补助标准1:1的比例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培养的本科学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提供生活补助(含为培训对象缴纳各类社会保险金等)。据悉,为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和项目实施进度,福建对于市县财政负担资金将采取“省级财政先行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