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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1:00
详情代表您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医学科技人才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一)关于加大医学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平衡引进和培养问题。
我委高度重视医学科技人才培养工作,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落实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全面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引进、培养、支持一批医学科技人才,卫生健康人才工作取得显著进展。通过牵头组织实施的“重大新药创制”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探索适合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累计引进国内外高级人才2640人,共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22项,聚集、培养一大批领军骨干人才和青年英才,形成结构合理、潜力巨大的人才队伍。通过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培养、涌现出一批传染病学医学科学家,7名当选两院院士,众多科研骨干成为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科研攻关的中坚力量。
(二)关于增加医学博士招生指标问题。
教育部积极引导各高校全面落实国家医教协同相关政策举措,推动“按需招生”“以用定招”工作,在下达年度招生计划文件中,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医学院校要及时了解相关人才需求,并根据医学教育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及结构,加大对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病理、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专业支持力度。
(三)关于加快临床医学博士后队伍建设问题。
博士后制度自实施以来,始终坚持人才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的大方向,不断创新符合青年人才成长规律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特点的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引才、选才、育才、用才一体化,已经成为各地区各部门吸引、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的重要渠道。为了探索博士后制度分类培养人才的新路径,2015年起,在浙江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试点开展临床医学博士后工作,已培养一批优秀的临床医学青年人才。在此工作基础上,从2020年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全面推开临床医学博士后工作,印发《关于做好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0]21号),提出以培养高水平创新型、复合型临床医学拔尖人才为目标,平台、导师和博士后相结合,着力培养具备扎实基础理论、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突出、能够站在临床医学理论和实践前沿、发现和解决临床医学重大和疑难问题,并取得原创性成果的人才。
(四)关于制定更有弹性的人才发展政策,强化能力和业绩导向问题。
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目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我委正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将遵循卫生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卫生职称制度,进一步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
二、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医学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础-临床-产业-人才一体化模式和运行机制,大力开展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临床人才培养与优秀创新团队建设。搭建将人才送出去和引进来的国际人才服务平台,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
二是持续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临床需求,优化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指导构建覆盖全国的创新协作网络,规划新建一批委级重点实验室。通过项目和平台不断推进人才培养以及高质量、稳定的科研人才团队建设,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三是继续按照《关于做好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临床医学博士后队伍建设,努力推动临床医学博士后成为吸引、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的重要渠道。
四是继续推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健全能上能下、双向流动的管理机制,发挥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调动医学科技人才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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