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鉴别诊断 】
1.癔病。
2.发作性低血糖。
【 治疗原则 】
1.监护和一般治疗:
(1) 吸氧。医.学敎育网搜集整理
(2) 保持呼吸道通畅, 必要时行气管切开及人工呼吸。
(3) 意识不清时暂禁食,可以鼻饲流质饮食。
(4) 重点监护双侧瞳孔大小、对光反射、眼底情况、血压、心、肺、肾功能的变化情况。
2.从速控制发作:依据癫痫持续状态的临床类型选择用药。用药原则:
(1) 必须选用速效药物静脉给药。
(2) 首剂应足量。
(3) 发作控制不良时要毫不迟疑的重复给药。
(4) 对顽固性的病例应多种药物联合使用。
(5) 发作控制后应给予足够的维持量。
(6) GTCS 持续状态控制抽搐可首选安定(地西泮,diazepam)成人10~20mg ,缓慢静脉注射,速度2mg/分(老人1mg/分) ,直至发作停止或总量达20~30mg为止。随后将安定80~100mg 加入葡萄糖或0.9%氯化钠溶液500ml中以每小时40ml的速度缓慢静脉滴注。每日总量不超过120mg为宜。
(7) 用药时注意呼吸抑制。如果治疗无效可选用氯硝安定、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副醛、利多卡因、硫喷妥钠等治疗。
(8) 抽搐停止后,可给予苯巴比妥钠0.2g肌肉注射,隔8~12小时一次维持控制。清醒后改口服抗痫药物。
3.防治脑水肿,保护脑组织。可给予20%甘露醇快速静滴,或用脱水利尿的方法。亦可用地塞米松10~20mg静滴。
4.防治感染,预防和控制并发症。预防性应用抗生素。
5.高热者宜物理降温。医学敎/育网搜集整理
6.积极纠正发作引起的全身性代谢紊乱,水电解质失调及酸中毒,如低血糖、低血钠、低血钙、高渗性状态及肝性脑病。
7.及时识别和纠正可能的促发因素,并做相应的处理。
8.应注意所选药物的毒副作用,如氨茶碱、可卡因、异烟肼、三环类抗抑郁药以及所有呼吸兴奋剂均可诱发痫性发作。
【 疗效标准 】
1.治愈:发作完全控制。各项并发症均已治愈。
2.未愈:未能达到上述标准者。
【 出院标准 】
凡达到临床治愈者可出院,未愈者如果家属要求出院或转院,需亲属签字要求出院方可转院或出院医学敎育|网搜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