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15年度护士资格注册及延续注册的通知:
江苏南京201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定于2015年12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一、新护士注册
1、发证注册对象为2015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2、提交材料(见附件3)及注册审核流程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的规定执行。
二、延续注册
1、延续注册对象:《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6年06月30日之前的注册满5年护士。
2、提交材料(见附件3)及注册审核流程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的规定执行。
三、临时凭证换证
对各医疗机构尚有部分持有2013年护士首次注册的《护士执业证书(临时凭证)》的护士(首次注册为南京市的)。
四、变更
护士变更提交材料(见附件3)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12月23日前把注册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玄武区卫生局(珠江路455号)513室。
联系电话:836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