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2016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及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冀人考发【2016】18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起,河北省将组织实施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为切实做好相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范围
河北省卫生计生机构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后,取得中级资格满2年;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资格满5年;
3、省、市属单位人员获中级资格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中级资格满7年;
4、县(市、区)属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满7年。
(二)申报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
2、获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满7年。
(三)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应符合《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破格条件。
中直驻冀单位人员在河北省参评,按上述规定执行。
参加2016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考试内容、专业设置选择及考试形式
(一)考试内容。一是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二是科学新进展,包括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三是专业实践能力,包括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分析;侧重点在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不制定参考教材,不编印考试大纲。
(二)专业设置选择。实践技能考试共设置105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和执业类别,在《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考生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应与报考专业、级别相一致,拟申报评审专业对应的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个人不按要求报考,影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形式。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计算机上答题)方式进行,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标准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河北省实行统一合格标准,合格成绩分数为60分。考试成绩单由省职改办发放,有效期三年(从考试当年算起)。
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四、考试报名申报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自己申报评审的专业,选取考试对应或相近的专业在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2016年5月10日至5月23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考生入口/网上报名专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6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打印《2016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三)现场确认。本单位人事部门初审考生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报名表原件及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以上所有材料均必须有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各县考生报名材料还需加盖县职改办公章),2016年5月18-20日由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和县职改办统一(须持报考人员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市人力资源大厦803房间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各县市区的考生到当地劳人局职改办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四)网上缴费。2016年5月12日至5月28日期间网上缴费。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支付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用。经现场审核通过、网上信息确认后,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完成后,重新登陆考试平台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五)准考证打印。自2016年7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7月16日。
五、考试实施工作
(一)考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全省统一进行考试。
(二)考试服务支持。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提供机考技术支持等考试考务服务,负责组卷、阅卷评分。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系统运行平台以及机考机构的人员、设备配置要求与卫生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要求一致。
六、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成绩查询。
七、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 95元,报名费每人10元,共计1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