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获悉,《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日前发布,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此通知的相关内容,据悉: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月4日,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8年1月16日至2月8日止,2018年1月16日至2月12日期间网上缴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及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通知》(冀人社[2016]30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关于提供2018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卫人才发[2017]13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8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4月14日开展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辛集、定州市不设报名点,考务管理工作分别按照石家庄、保定市工作方案执行。现将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范围
全省卫生计生机构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2018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继续执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通知》(冀人社[2016]30号)和补充通知中的“报考基本条件”。凡符合申报评审2018年度正、副高级任职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2018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
三、专业设置选择及考试形式
1、专业设置选择。实践技能考试共设置105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和执业类别,在《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考生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应与报考专业、级别相一致,拟申报评审专业对应的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个人不按要求报考,影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责任自负。
2、考试形式。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计算机上答题)方式进行,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标准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省实行统一合格标准,合格成绩分数为60分。考试成绩单由省职改办发放,有效期三年(从考试当年算起)。
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四、考试报名申报事项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自己申报评审的专业,选取考试对应或相近的专业在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2018年1月15日至2月4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考生入口/网上报名专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8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打印《2018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现场确认。全省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8年1月16日至2月8日止。各市考点、报名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考生网上报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由本单位人事处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对网上填报的考试申报表所填内容及上传的考生报名照片核实后审核人签字,加盖人事处公章,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上必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人事处公章,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考试报名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对审核合格的考生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签字盖章,并打印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请考生确认签字。责任到人,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确认单是报考人员报名有效的最终凭据。
各市均按属地原则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驻石家庄的中、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时须选择石家庄考点进行填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石家庄人事考试局现场确认(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咨询电话:0311-89631750,各市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4、网上缴费。2018年1月16日至2月12日期间网上缴费。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支付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用。各市须提前告知考生现场确认后要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用。经现场审核通过、网上信息确认后,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完成后,重新登陆考试平台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5、考场编排。2018年3月9日至19日期间各考点进行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编排,并提交编排数据。
6、准考证打印。自2018年4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4月14日。
五、考试实施工作
1、考试时间。
2、考试服务支持。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提供机考技术支持等考试考务服务,负责组卷、阅卷评分。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系统运行平台以及机考机构的人员、设备配置要求与卫生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要求一致,各市须使用卫生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考机构组织考试。
六、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成绩查询。
七、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95元(代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报名费每人10元,共计105元。
八、考试要求
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评结合”,是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方式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规范评价行为,强化技术能力考核,全面、公正、客观评价人才,进一步提升卫生高级技术人才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社会公信力。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1)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2018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严防失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2、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
3、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
2018年1月8日
附件1:
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1月15日—2月4日 | 网上报名 |
1月16日—2月8日 |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
1月16日—2月12日 | 考生网上缴费 |
3月9日—19日 | 各市安排考场;考点编排考场、考生座位 |
4月6日—14日 | 准考证网上打印功能开放 |
4月14日 | 考试实施 |
考后一个月内 | 网上成绩发布 |
附件2:
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105个) | |||||||||
专业编码 | 专业名称 | 执业类别 | 专业编码 | 专业名称 | 执业类别 | 专业编码 | 专业名称 | 执业类别 | |
1 | 心血管内科 | 临床 | 37 | 超声医学 | 临床 | 80 | 中医肛肠科 | 中医 | |
2 | 呼吸内科 | 临床 | 38 | 康复医学 | 临床 | 81 | 推拿科 | 中医 | |
3 | 消化内科 | 临床 | 44 | 临床营养 | 临床 | 82 | 中药学 | ||
4 | 肾内科 | 临床 | 45 | 医院药学 | 83 | 职业卫生 | 公卫 | ||
5 | 神经内科 | 临床 | 46 | 临床药学 | 84 | 环境卫生 | 公卫 | ||
6 | 内分泌 | 临床 | 47 | 护理学 | 护士 | 85 | 营养与食品卫生 | 公卫 | |
7 | 血液病 | 临床 | 48 | 内科护理 | 护士 | 86 |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 公卫 | |
8 | 传染病 | 临床 | 49 | 外科护理 | 护士 | 87 | 放射卫生 | 公卫 | |
9 | 风湿病 | 临床 | 50 | 妇产科护理 | 护士 | 88 | 传染性疾病控制 | 公卫 | |
11 | 普通外科 | 临床 | 51 | 儿科护理 | 护士 | 89 |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 公卫 | |
12 | 骨外科 | 临床 | 52 | 病理学技术 | 90 | 寄生虫病控制 | 公卫 | ||
13 | 胸心外科 | 临床 | 53 | 放射医学技术 | 91 |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 公卫 | ||
14 | 神经外科 | 临床 | 54 | 超声医学技术 | 92 | 卫生毒理 | 公卫 | ||
15 | 泌尿外科 | 临床 | 55 | 核医学技术 | 93 | 妇女保健 | 公卫 | ||
16 | 烧伤外科 | 临床 | 56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94 | 儿童保健 | 公卫 | ||
17 | 整形外科 | 临床 | 59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 95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
18 | 小儿外科 | 临床 | 60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 96 | 理化检验技术 | |||
19 | 妇产科 | 临床 | 61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 97 |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 |||
20 | 小儿内科 | 临床 | 63 | 普通内科 | 临床 | 98 | 病案信息技术 | ||
21 | 口腔医学 | 口腔 | 64 | 结核病 | 临床 | 99 | 口腔医学技术 | ||
22 | 口腔内科 | 口腔 | 65 | 老年医学 | 临床 | 103 | 地方病控制 | 公卫 | |
23 | 口腔颌面外科 | 口腔 | 66 | 职业病 | 临床 | 108 | 消毒技术 | ||
24 | 口腔修复 | 口腔 | 67 | 计划生育 | 临床 | 109 | 输血技术 | ||
25 | 口腔正畸 | 口腔 | 68 | 精神病 | 临床 | 111 | 心电图技术 | ||
26 | 眼科 | 临床 | 69 | 全科医学 | 临床 | 112 | 脑电图技术 | ||
27 | 耳鼻喉(头颈外科) | 临床 | 70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113 | 全科医学(中医类) | 中医 | ||
28 | 皮肤与性病 | 临床 | 71 | 中医内科 | 中医 | 114 | 中医肿瘤学 | 中医 | |
29 | 肿瘤内科 | 临床 | 72 | 中医外科 | 中医 | 115 | 中西医结合内科 | 中西医结合 | |
30 | 肿瘤外科 | 临床 | 73 | 中医妇科 | 中医 | 116 | 中西医结合外科 | 中西医结合 | |
31 | 放射肿瘤治疗学 | 临床 | 74 | 中医儿科 | 中医 | 117 | 中西医结合妇科 | 中西医结合 | |
32 | 急诊医学 | 临床 | 75 | 中医眼科 | 中医 | 118 | 中西医结合儿科 | 中西医结合 | |
33 | 麻醉学 | 临床 | 76 | 中医骨伤科 | 中医 | 119 | 介入治疗 | 临床 | |
34 | 病理学 | 临床 | 77 | 针灸科 | 中医 | 120 | 重症医学 | 临床 | |
35 | 放射医学 | 临床 | 78 | 中医耳鼻喉科 | 中医 | 121 | 中医护理 | 护士 | |
36 | 核医学 | 临床 | 79 | 中医皮肤科 | 中医 | 125 | 疼痛学 | 临床 |
附件3: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 电话:0311-89631750 |
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 地址:唐山市西山道3号(政府院9号楼4层) 电话:0315-2827463 |
秦皇岛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 地址:秦皇岛市燕山大街147号军转培训中心5楼 电话:0335-3621910 |
邢台市职称考试中心 地址:达活泉公园南门长城花苑商务楼五楼525房间 电话:0319-2135889 |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中楼8层 电话:0310-3111654 |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务中心 地址: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一楼 电话:0312-3024184 |
张家口市人事考试中心 考试中心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西坝路55号原人才市场一楼报名大厅 电话:0313-8015241 |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地址:承德市都统府大街16号邮政局工会楼一楼103室 电话:0314-2059631 |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沧州市朝阳中街30号人社局(东院)四楼人事考试中心 电话:0317-2036503 |
廊坊市职称考试中心 地址:廊坊市新华路112号110房间 电话:0316-2156850 |
衡水市职称考试中心 地址:衡水市红旗大街南外环市人力资源大厦803室 电话:0318-2215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