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标准:
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工作和研究方向;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技术,运用独到的学术见解,解决处理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和重大技术难题;工作业绩突出,取得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造诣较深,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学科人才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从事医、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资格设置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设置为:
(一)主任医师、主任中医师、中西医结合主任医师
(二)主任药师、主任中药师
(三)主任护师
(四)主任技师
三、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以来,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四、学历、资历、执业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所从事专业副高级任职资格满5年。
申报主任(中)医师、主任护师,必须具有相应执业证书。
五、外语、计算机、实践技能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掌握本专业实践技能。参加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六、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本专业科研项目研究,或将国内外最新技术应用于工作实践;
(二)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在业务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群众公认程度较高;(三)具有组织与管理本专业技术工作和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人才的能力;
(四)每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5周以上;
(五)积极参加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达到规定要求;
(六)技术水平、工作数量和服务质量要达到《河北省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业务工作要求》(见附件)。
七、业绩成果条件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额定内完成人);
(二)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完成人前3名);
(三)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完成人前2名);
(四)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完成人第1名)。
八、论文、著作条件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著作1部(任主编,著作内容在20万字以上),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
(二)公开出版著作2部(任副主编,著作内容在20万字以上),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
(三)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四)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6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
九、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具备第八条规定的论文著作条件;
(二)获国家科学技术奖1项;或省(部)级一等奖1项;或省(部)级二等奖2项。
十、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
(二)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国家级奖项是指国家科技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省级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其授权委托机构;部级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等或其授权委托机构;市级是指设区市政府或其授权委托机构;厅级是指省政府组成部门或其授权委托机构。
(四)著作必须具有ISBN书号,学术期刊必须具有ISSN和CN刊号(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收录的期刊(简称“中文核心期刊”)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编制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收录的期刊(简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五)论文、著作和科研奖励的内容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一致或密切相关。
(六)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
河北省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业务工作要求(试行)(见附件)
说明:
1.业务工作要求围绕“技术能力、工作数量、服务质量”三个方面制定。
2.“技术能力”采取实践技能全省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3.“工作数量”由单位根据实际工作进行考核后提交《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数量考核情况一览表》。
4.“服务质量”由单位提供医德医风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河北省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业务工作要求(试行)(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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