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皮肤科专业高级资格评审能力、水平条件
皮肤科专业(一)必备条件(省级医院、设区市级医院)
主任医师
1、熟练掌握结缔组织病、疱病和性病的诊断和治疗。
2、对皮肤组织病理、真菌和免疫、性病实验室检查有全面的了解,能正确地分析化验报告,并应用于临床。
3、能指导下级医师进行科研工作。
副主任医师
1、熟练掌握结缔组织病、疱病和性病的诊断和治疗。
2、对皮肤组织病理、真菌、免疫和性病实验室检查有较全面的了解,能正确地分析化验报告,并应用于临床。
3、能指导下级医师进行科研工作。
(二)选择条件(省级医院要求5条,设区市级医院要求4条)
主任医师
1、熟练掌握皮肤科手术及电灼(或激光)等治疗技术。
2、熟练掌握斑贴试验。
3、熟练掌握药物损害内注射的治疗等操作。
4、正确地进行皮肤组织病理切片的诊断工作。
5、正确地进行皮肤真菌菌种鉴定工作。
6、熟练掌握性病实验室的基本操作和正确分析报告。
副主任医师
1、掌握皮肤科手术及电灼(或激光)等治疗技术。
2、掌握斑贴试验。
3、掌握药物损害内注射和皮肤组织切除等操作。
4、能指导下级医师观看皮肤组织病理切片。
5、能进行皮肤真菌菌种鉴定。
6、能做性病实验室的工作,正确分析结果。
(三)工作质量
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从事病房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2年。能承担二线值班并独立进行院内会诊。能解决下级医师在本专业范围内遇到的常见疑难问题。技术操作熟练、手术并发症发生率低、效果好,医疗技术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 熟练掌握皮肤科各种检查治疗方法,在皮肤病理、真菌、免疫某些方面有一定专长,其医疗技术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