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2012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2012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12]17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一定要精心组织、相互配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审核等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材料,确保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关于2012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关于2012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2〕171号
为做好2012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方式
凡符合《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规定,今年拟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均须参加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报。考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全省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试内容、专业与级别设置
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核申报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
申报人根据现从事的工作选择相应的专业进行考试,所选考试专业必须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及资格档次相一致。开考专业详见《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1),未开考的专业请申报人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报名,报名后打印出《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2)。
报名时间:2012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四、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的原件和《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到本单位审核,单位同意后在报名表上盖章。考生的报名材料由所在单位按属地关系分别报送设区市或县(市、区)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共同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并打印确认单,由考生签名确认。报名确认完毕,不允许再更改报考专业。
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5月30日至6月15日。
五、考点设置
各设区市卫生局设立考点。
六、考试时间
2012年7月7日。
七、其他有关问题
(一)受组织派遣正在参加援外、援藏、援疆(一年以上)无法参加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予考试。
(二)对国家规定必须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执业类别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
(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采用网上打印方式发放,自2012年7月2日起,各地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统一打印准考证。
(四)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要精心组织,相互配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审核、考场设置、考务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卫生厅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代码 | 专业名称 | 代码 | 专业名称 | 代码 | 专业名称 | |
1 | 心血管内科 | 40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 79 | 中医皮肤科 | |
2 | 呼吸内科 | 41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 | 80 | 中医肛肠科 | |
3 | 消化内科 | 42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 | 81 | 推拿科 | |
4 | 肾内科 | 43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 | 82 | 中药学 | |
5 | 神经内科 | 44 | 临床营养 | 83 | 职业卫生 | |
6 | 内分泌 | 45 | 医院药学 | 84 | 环境卫生 | |
7 | 血液病 | 46 | 临床药学 | 85 | 营养与食品卫生 | |
8 | 传染病 | 47 | 护理学 | 86 |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 |
9 | 风湿病 | 48 | 内科护理 | 87 | 放射卫生 | |
11 | 普通外科 | 49 | 外科护理 | 88 | 传染性疾病控制 | |
12 | 骨科 | 50 | 妇产科护理 | 89 |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 |
13 | 胸心外科 | 51 | 儿科护理 | 90 | 寄生虫病控制 | |
14 | 神经外科 | 52 | 病理学技术 | 91 |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 |
15 | 泌尿外科 | 53 | 放射医学技术 | 92 | 卫生毒理 | |
16 | 烧伤外科 | 54 | 超声医学技术 | 93 | 妇女保健 | |
17 | 整形外科 | 55 | 核医学技术 | 94 | 儿童保健 | |
18 | 小儿外科 | 56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95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
19 | 妇产科 | 57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 96 | 理化检验技术 | |
20 | 小儿内科 | 58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 97 |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 |
21 | 口腔医学 | 59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 111 | 心电图技术(只限副高) | |
22 | 口腔内科 | 60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 115 | 中西医结合内科 | |
23 | 口腔颌面外科 | 61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 116 | 中西医结合外科 | |
24 | 口腔修复 | 63 | 普通内科 | 109 | 输血技术 | |
25 | 口腔正畸 | 64 | 结核病 | 125 | 疼痛学 | |
26 | 眼科 | 65 | 老年医学 | |||
27 | 耳鼻喉(头颈外科) | 66 | 职业病 | |||
28 | 皮肤与性病 | 67 | 计划生育 | |||
29 | 肿瘤内科 | 68 | 精神病 | |||
30 | 肿瘤外科 | 69 | 全科医学 | |||
31 | 放射肿瘤治疗学 | 70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
32 | 急诊医学 | 71 | 中医内科 | |||
33 | 麻醉学 | 72 | 中医外科 | |||
34 | 病理学 | 73 | 中医妇科 | |||
35 | 放射医学 | 74 | 中医儿科 | |||
36 | 核医学 | 75 | 中医眼科 | |||
37 | 超声医学 | 76 | 中医骨伤科 | |||
38 | 康复医学 | 77 | 针灸科 | |||
39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 78 | 中医耳鼻喉科 |
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
确认考点: 报名序号:
基本信息 | 姓 名 | 性 别 | ||||
证件类型 | 证件编号 | |||||
出生日期 | 民 族 | |||||
现有资格信息 | 报考级别 | 拟申报资格 | ||||
现有技术资格 | 现有资格取得年月 | |||||
执业类别 | 申报专业 | |||||
报考专业 | 现有资格聘任年月 | |||||
教育情况 | 参评学历 | 参评学位 |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位 | |||||
毕业学校 | 毕业专业 | |||||
工作情况 | 单位名称 | |||||
从业年限 | 单位所属 |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 邮 编 | ||||
地 址 | ||||||
备 注 | ||||||
(是否破格申报) | ||||||
以下由审核部门填写盖章 | ||||||
审查意见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 考点审查意见 | 考区审查意见 | |||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 考点负责人签章 | 考区负责人签章 | ||||
印章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申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