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都很关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以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文章:“2019年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招生工作方案”,信息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
一、招收原则
2019年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面向全国招生,招生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调配
省中医药管理局结合中医学类(不含民族医药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毕业生数量、中医医疗机构需求、培训基地容量等因素,下达2019年度招生计划。根据实际录取情况,省中医药管理局可在剩余计划内对未被录取的申请人进行调剂。
(二)公开公平
省中医药管理局指定四川省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中毕教办”)采取适宜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通知。各培训基地须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本基地招收简章和录取结果,招收简章应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待遇发放标准、各培训专业招收计划、报名申请条件与程序安排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三)双向选择
1.面向社会招生的培训对象(以下简称“社会人”)自愿报名,按照培训基地规定提交有关报名材料,培训基地择优录取并签订培训协议。
2.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单位人”),由属地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统筹安排或委派单位自行与培训基地协商,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培训学员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权利。
二、招收计划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教育便函〔2019〕83号)要求,2019年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招收计划为700人(含中医类别全科医生100人),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总招收计划为80名。各培训基地应根据本地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纳入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9年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统一安排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公布的10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具体招生计划见附表1、2)。
根据教育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等文件精神,凡经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批准招录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须立即派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专业为中医全科,培训时间为3年,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延期派出。
三、招生对象
2019年及之前已取得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不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要求参加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其余均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2019年“5+3”规范化培训招收对象(含中医全科)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考试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执业医师学历规定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通过全国统一招收考试录取、攻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3.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2019年“3+2”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对象
中医学类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且符合中医学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拟在或已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尚未取得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
四、报名、审核与录取
(一)信息公布
省中毕教办统一向社会公布2019年招收简章,开通招收网站。培训基地同步在“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平台”发布本培训基地招收计划,并通过医院网站等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招收信息。
(二)学员报名
学员登录“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平台”进行注册,进入个人界面后点击“网上报名”完善个人信息并填报志愿,报考对象在填报志愿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三)招生录取
培训基地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采取笔试、面试或两者相结合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招收考核,测评其综合素质和临床能力,确定拟录取对象及其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
培训基地确认拟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或其他适宜形式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8月5日前,培训基地根据公示结果向拟录取对象发放录取通知。拟录取对象接到通知后1周内,在“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平台”进行录取确认,逾期不确认者,取消本次录取资格。
培训对象按照录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进入基地培训时间不得晚于8月20日。对录取后未经培训基地同意不报到者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取消本年度培训资格,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补录调剂
招收录取结束后,省中毕教办可在招收计划剩余名额内对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的报名对象进行调剂,培训基地可对被调剂对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录取。于8月20日前完成调剂工作,调剂学员于8月25日前登陆“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平台”完成录取确认,调剂学员报到入训时间不得晚于9月1日。
五、学籍注册
培训基地汇总招收学员信息,将报到且入训的学员名单报省中毕教办进行学籍注册。未统一注册不能取得培训学籍,不得参加培训。培训基地应于8月21日前将录取且已报到的学员名单上报,9月2日前完成调剂录取且已报到学员名单上报工作。
全部录取工作结束后,省中毕教办于9月30日前将本年度实际招收学员情况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按规定上报至国家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系统中的住院医师和助理全科医生数据将作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年度结算和培训对象参加结业考核的依据。
六、其他要求
(一)对超容量招收的培训基地,超出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予支持,由各基地自行解决培训对象的全部经费,包括中央经费补助部分。
(二)2019年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选派符合条件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委托安排至我省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完成后回西藏自治区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代培指标下达至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三)根据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程安排,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全省内地(除“四大片区”外)乡镇医疗和计生机构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必须全部派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93号)要求“把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资格的必备条件”。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政策宣传和相关人员培训安排,对政策宣传不到位、送培未落实,影响相关人员中级职称晋升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主动组织和协调培训基地,完成贫困地区的送培任务(见附表3)。省中医药管理局将此指标纳入对各市州中医药管理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在满足培训基地基本招录条件的前提下,各培训基地应优先招录我省“四大片区”(贫困地区)的学员。
(四)凡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派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只能注册中医全科专业或中医助理全科专业。
(五)2019年新招收的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占此次下达的招生计划名额。
(六)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9〕28号)要求,2014级中医学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需进行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按照文件要求到指定基地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占用该基地相应中医全科招生计划。
(七)培训基地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规定,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2年)。已具有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由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
(八)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需采取师承方式进行跟师学习。具体要求按照《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跟师学习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执行。
(九)培训基地要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单位的管理,制定协同单位管理制度。协同单位接受培训基地统一管理,实行统一招生注册、统一培训计划、统一教学管理、统一考试考核。协同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培训质量。对中医全科专业培训学员的1个月集中理论学习由各培训基地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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