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基础条件 |
65 |
|
1 |
发展环境
(5) |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
3 |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性得1分;无规划不得分。 |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
2 |
政策、措施齐全,为省级或医院内重点专科,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专科不得分。 |
2 |
专科规模
(20) |
床位数 |
10 |
至少有2个护理单元,床位总数不少于50张,得8分;增加50张加2分,总分不超过10分;不足50张床减2分;少于30张床不得分。 |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 |
10 |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
3 |
支撑条件
(40) |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
20 |
医院医技科室整体实力强得10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10分。 |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
10 |
满足需要得5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分,适宜性好得2分。 |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
10 |
评估前5年投入≥300万元得10分,每少30万元减1分;未专款专用的,不得分。 |
二 |
医疗技术队伍 |
120 |
|
4 |
技术团队
(20) |
整体实力 |
20 |
医护人员的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的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得10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5分;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5分。 |
5 |
学科
带头人
(15) |
学术地位 |
5 |
老年医学博士生导师2分,硕士生导师1分;国家级老年医学学术委员会任职,常委及以上得2分,委员得1分;国家级老年医学期刊任职1分;满分5分。 |
临床能力 |
5 |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1分;具有较高老年疑难病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1分;年平均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分/项,最高3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30次以上得1分;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10次以上得1分。总分不超过5分。 |
教学科研水平 |
5 |
评估前3年:指导老年医学博士生1名或硕士生2名以上得1分;主持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以上得2分,省部级课题一项以上得1分;SCI收录临床方向论著2篇得1分;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得1分。 |
6 |
学科骨干
(30) |
数量 |
6 |
有明确的学科骨干人员,能够满足各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床位规模),得6分。 |
学术地位 |
8 |
至少3名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省级以上学术团体委员职务得8分,每少1名扣2分,没有不得分。 |
临床能力 |
8 |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2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1分;有技术水平持续提高的制度保障得2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均每周一次得1分;年应邀参加同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5次以上得1分。 |
教学科研水平 |
8 |
指导硕士研究生毕业1名得2分;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得2分;3年内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得2分; SCI收录临床方向论著1篇得2分。 |
7 |
医师队伍
(15) |
学历结构 |
5 |
研究生学历人员比例≥70%,得5分。每少10%减1分。 |
职称结构 |
10 |
高级医师总数比例为30%,中级医师约占40%,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20%范围,符合要求得5分。 |
8 |
护士队伍
(30) |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 |
10 |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3分;年龄结构合理得3分;学历结构合理得2分;职称结构合理得2分。 |
护士长能力 |
5 |
护士长本科以上得1分,有老年医学培训经历得1分,副高以上得1分;管理能力强得2分。 |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
15 |
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得5分;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10分。 |
9 |
人才培养
(10) |
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并保证落实 |
5 |
培养方向明确得2分;规划合理得1分;落实到位得2分。 |
进修学习情况 |
5 |
评估前3年到国外或国内老年医学专业培训基地专业和亚专业进修(3个月以上)人次数超过5人次得5分,少1人次减1分。 |
三 |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
355 |
|
10 |
总体水平
(100) |
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
60 |
1.能够独立开展老年医学科临床常规技术项目(包括呼吸机支持技术、超滤、动脉硬化检查、血糖监测等),具有老年疑难病例救治能力10分。
2.老年医学专业特色显著,有1项或1种以上老年疾病诊断、诊疗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地位,并有相关老年疾病防治的临床路径和流程得20分。
3.多学科团队模式协作工作并能开展老年综合评估(CGA)18分:包括老年人简易营养评估(MNA)3分、认知功能评估(MMSE)3分、老年人抑郁量表(GDS)3分、跌倒评估3分、老年谵妄评估3分、失能(FIM)评估3分、老年心血管病评估3分等,总分不超过18分。
4. 有可双向转诊的中长期老年患者照料基地,得12分。 |
平均年出院人数 |
5 |
年总出院人数1000人次以上得5分,不足500人次不得分。 |
平均年门诊人次 |
5 |
平均年门诊人次1万得5分,每减少2000减1分;不达标,不得分。 |
平均住院日 |
5 |
参评医院进行排名,平均住院日短的前5名医院得5分,6-11名医院得3分,其余不得分。 |
疑难危重病例比例 |
15 |
结合出入院诊断,所列病种在出院患者中比例大于30%得满分;每下降2%扣1分。 |
年参加政府交办的医疗任务 |
10 |
≥100人次得满分,每减少20人次减2分。 |
11
|
亚专科
建设
(50) |
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
50 |
1.亚专科建设与老年医学专科发展相适应,10分。
2.老年医学亚专科水平评估 40分:
j设有≥3个老年性亚专科,5分;
k能够诊治各个老年性亚专科疑难危重患者,20分;
l能够提供和保障下述诊疗技术的实施:包括起搏器植入、冠脉造影、PCI、呼吸机支持技术、床边超滤、动态血糖检测,15分(每项3分)。 |
12 |
技术特色
(50) |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
50 |
对医院汇报的5项老年医学科相关技术进行评估,各项技术适应症的合理掌握(3分),实施效果(3分),单项技术先进性、领先程度(4分)。 |
13 |
诊治能力
(90) |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
30 |
能独立诊治老年医学科主要病种(多器官功能衰竭、高血压、缺血性心脏病、心律失常、心力衰竭、肺炎、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阻塞性肺疾病、呼吸衰竭、糖尿病、慢性肾功能不全、脑卒中、老年痴呆、骨质疏松、体位性血压变异、帕金森病、抑郁症、缺血性肠病、代谢综合征、周围血管疾病、骨髓异常综合征、前列腺疾病、消化道出血、肝硬化伴腹水、贫血、甲状腺功能异常、老年肿瘤)得30分。缺1个病种扣5分。 |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 |
30 |
1.根据医院收治疑难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评价共20分。
2.前3年在中华级或SCI杂志发表老年疑难病例报告按影响因子得分,满分10分。 |
危重症诊治能力 |
30 |
根据医院收治危重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综合好转率、病死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评价共30分。 |
14
|
创新能力
(40) |
创新项目的数量 |
20 |
近3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20分;少1项扣5分,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
创新水平 |
20 |
2项创新项目(各10分),根据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
15 |
辐射能力
(25) |
年出院患者中外地患者比例 |
5 |
年出院患者中外地患者比例大于30%得5分;20-29%得3分;<20%不得分。 |
进修医师、护士来源情况 |
5 |
每年接受来源于二级及以上医院进修医师、护士(半年以上)人数超过5人得5分;少1人减1分;没有不得分。 |
技术推广情况(包括指导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单位) |
5 |
技术推广项(包括指导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单位)每年超过2次得5分,1次得3分,没有不得分。 |
受邀在国(内)外召开的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情况 |
10 |
评估前3年情况,有≥3人次在国际性或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专业会议做学术报告得10分,2人次6分,1人次3分。无人参加不得分。 |
四 |
医疗质量状况 |
260 |
|
16 |
质量概况
(75) |
合理用血 |
10 |
综合专科患者人均输血量,患者输血比例评分。 |
合理用药 |
45 |
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有一项次不合理扣2分。 |
病人满意度调查 |
10 |
满意度大于90%得10分,每下降1%扣1分。 |
医疗事故情况 |
10 |
查看医学会记录,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
17 |
老年专科主要病种质量(30) |
老年专科主要病种质量及费用 |
30 |
根据老年医学专科主要病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并发症发生率、费用综合打分。 |
18 |
病区质量
(115) |
诊断符合率 |
20 |
大于95%,得20分。每减少1%扣1分。 |
甲级病案率 |
15 |
甲级病案率大于90%得15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
10 |
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得5分,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大于50%,得5分。 |
建立并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
25 |
无标准不得分;无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的效果评价,不得分。 |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
35 |
大于95%得35分,每下降1%,扣3分。 |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
10 |
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10分;有1项缺项或1处不落实扣2分。 |
19 |
门诊质量
(40) |
专家出老年专科门诊情况 |
10 |
每天均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所有专家每人每周至少出1次门诊,得10分。有1人不符合要求扣2分。 |
开设老年医学专病门诊 |
10 |
开设5个及以上老年专病门诊得10分,少1个扣2分,未开设,不得分。 |
老年医学门诊向社会开放 |
10 |
老年医学门诊向社会开放,得10分;未开放,不得分。 |
门诊患者中预约挂号患者情况 |
10 |
已开展工作得10分。 |
五 |
科研与教学 |
100 |
|
20 |
学术影响
(15) |
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学术委员会任职 |
5 |
全国主委5分、副主委4分,常委3分,委员2分;省主委3分,副主委2分,委员1分。1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1次。 |
学术刊物任职 |
5 |
SCI收录杂志的主编5分、副主编4分,常务编委3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主编4分、副主编3分,编委2分;其他医学杂志主编、副主编2分,编委1分。1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1次。 |
主办学术会议 |
5 |
国际性学术会议3分,全国性学术会议2分,省级学术会议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5分。 |
21 |
专科方向
(5) |
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
5 |
专科有2-3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究内容系统、具体得5分。 |
22 |
科研项目
(16) |
国家级项目 |
14 |
有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部或卫生部重大专项课题子课题的第1负责人得8分;有国家自然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第1负责人得6分。 |
部(省)级项目 |
2 |
有4项及以上第一负责人项目得2分,每少1项减0.5分。 |
23 |
临床方向的
科研成果
(25) |
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 |
10 |
国家级一等奖1项得10分,二等奖1项得7分;部(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以第1完成单位计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10分。 |
SCI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及统计源期刊论著 |
10 |
近3年SCI收录每篇得2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10分。 |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 |
3 |
每项发明专利得3分,新型实用专利得1分,外观设计专利得0.5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
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 |
2 |
主持制定老年医学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每1项得2分,参与一项得0.5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2分。 |
24 |
学生教育
(14) |
本科生教学 |
4 |
开展本科生老年医学教学得4分。 |
研究生培养 |
10 |
近3年,毕业博士生每1人得2分,硕士生每1人得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
25 |
继续教育
(20) |
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 |
10 |
老年医学国家级1项次得6分,省级1项次得3分,市级1项次得1分;举办培训班1次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10分。 |
规范化医师培训 |
10 |
培养合格率大于95%,得10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3分。 |
26 |
编写教材
(5) |
三年内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老年医学教材编写工作或老年医学专著编写 |
5 |
主编5分、副主编3分,参编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