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药鉴定知识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地方药品标准的基本内容概述”,具体内容如下,请考生查看!
与国家相关规定有重复或矛盾时,首先应按《中国药典》执行,其次按部颁药品标准执行。
1.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材标准
收载的药材多为国家药品标准未收载的品种,而为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地区性习惯用药,该地区的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必须遵照执行,而对其他省区无法定约束力,但可作为参照执行的标准。
2.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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