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GSP政策规定,要求药企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近些年来,很多人都要要考执业药师,那么考执业药师有什么作用呢?一起来跟医学教育网小编看一下吧!
1、零售药店分级来临,药师缺口增大
零售药店分级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广东食药局印发《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2018年4月15日起,广东省将根据药品零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小到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相对应的企业分别简称为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
目前市场上的药店47万家,根据最新政策,关于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一二三类药店平均需要4-5人,药品营业场所面积每超出开办标准100平方米,需增加1名执业药师。以4人来计算,总共需要接近200万个证书,而拿到证书的有90万人,已经注册的仅仅只有40多万人,执业药师市场缺口巨大。
2、新开药店必须配备两名执业药师
2017年9月,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合肥市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新开药店需要配备2名注册到该药店的执业药师,且其工作单位应与《执业药师注册证》载明的执业单位一致,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经营范围中有中药饮片的,应配备执业中药师。
这就意味着,开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在“十三五规划”要求下,相信各地会相继出台相关规定,确保“一店一至两名执业药师”,市场对执业药师的需求量将达到新高;而且目前我国执业药师注册数据看起来庞大,实际上缺口非常大!
3、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必须是执业药师
去年年初,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规划》中提到,“到2020年,药品质量安全水平、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执业药师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不久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中也提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具备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
而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509374人,目前,平均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仅为3.7人,执业药师的缺口一直都在。
4、多地出现药师门诊,药师作用增强
目前,北京、黑龙江、广东等省市相继出现“药师门诊”。广东医院开设的药师门诊主要分为三大类:药师医师联合门诊、药师综合门诊、药师专科门诊。
在经过医院及科室的许可,且临床药师直接开的药物多是基础性常规药物,或是在复诊时根据医师初诊处方药物开药时,在与医院沟通并确认的基础上,医师将处方权“协议”给临床药师,允许临床药师来对病患进行开药,也就是说临床药师拥有“协议处方权”。
药师门诊的出现,让执业药师走向临床,药师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5、电子处方流向药店,经药师审后可销售
进入3月以来,重庆和天津食药监局相继发布零售药店试行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政策(以下简称“电子处方试点”)。此前该政策在全国各大城市以及广东等地有零星试点,但今年以来有加快试点趋势。
短期来看,电子处方对药店最直接的贡献是带来大量的精准客流并提升了处方药的销售,部分项目可使药店客流量呈2-3倍提升。长远来看,药店可通过互联网医疗手段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多元化销售,进而提升药店的经营效率。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经营和质量管理的相关材料;同时,按照四川省卫计委相关文件赋予电子处方的合法定义,电子处方首先来源于“具有合法资质的医院”,其次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医师”开具,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手段,传到药店的终端设备,经药店执业药师审后方可销售。也就是说,一个药店中如果没有执业药师,有电子处方也卖不了药。
6、家庭药师被纳入家庭医生团队
家庭医生团队负责着基层首诊和慢病管理等工作,随着家庭医生团队专业性的不断加强,药师加入是必不可少的,加入家庭医生团队的家庭药师,或许可以成为一种新兴职业发展起来。
不仅如此,国家也即将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从已经发布的《药师法》草案中我们可以感受到,随着《药师法》的出台,药师所拥有的执业权利将得到进一步保障和完善,其社会地位也将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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