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分片区举办2014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定项目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工作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证》者及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没有注册的,均须参加继续教育指定项目培训。
二、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
1.乌鲁木齐生产单位、乌鲁木齐百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证》者于6月16日报到,17日至20日参加培训。
2.乌鲁木齐(除新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以外)在药品使用单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者于6月23日报到,24日至27日参加培训。
3.新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吐鲁番地区、博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五家渠市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者于6月30日报到,7月1日至4日参加培训。
4.乌鲁木齐市药品经营企业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者于7月7日报到,7月8日至11日参加培训。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吐鲁番地区、博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五家渠市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取得《从业药师资格证》者于7月14日报到,15日至18日参加培训。
6.乌鲁木齐市药品经营企业取得《从业药师资格证》者于7月21日报到,22日至25日参加培训。
7.2013年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首次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于9月22日报到,23日至26日参加培训。
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附7号科技干部培训中心(科学院内右侧150米)。市内乘BRT1号线、52路、153路、913路、701路、525路公交车科学院站下车即到。联系人:李玲,联系电话:0991-3846475,总台电话0991-3838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