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厦门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通知已经正式公布了,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以下相关内容:
厦门考区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27日至7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老考生(指2015年和2016年曾报考且报考级别、专业不变的报考人员,下同)免于现场资格审核;其余报考人员均需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内C座3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异地转入福建考试的报考人员需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本人无法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持报考者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厦门考区现场资格审核要求:
根据国家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即只有现工作地或身份证上地址为厦门市的报名人员才能选择厦门考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异地转入福建考试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在报考填写信息时更正。若无法更正,请在7月25日至7月26日期间,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连同《资格考试报名表》和《个人信息更改申请表》一并到我中心提交修改申请(请详见我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关于在福建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考信息有误的处理办法》)。
(二)首次报考人员及异地转入福建考试的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统一于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我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单位公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药学工作年限)。
2、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还须提供工作前取得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并附带药学技术岗位工作证明的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材料(海外学历需经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方可使用)。(以上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厦委办发[2002]45号文件精神,地方干部取得军队院校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入伍或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行文批准该部队院校当期可招收地方学员,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批文复印件。
3、2002年1月1日后毕业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考生还须通过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还须提供工作前取得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条件中所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以上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三)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中所列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上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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