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已经正式公布,福建省全省报名时间为8月15日至8月28日,网上缴费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4日,人工核查时间为8月29日至8月30日,更多报名相关信息请阅读以下通知:
报名时间:8月15日至8月28日
现场审核时间:8月29日至8月30日
缴费时间:8月15日至9月4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9日起
考试时间:10月26、27日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链接):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重要提示
(一)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试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二)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工作单位或身份证地址需在报名地)。
二、时间安排
(一)全省网上报名时间:8月15日至8月28日
(二)网上缴费时间:8月15日至9月4日(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可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网络缴费;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
(三)人工核查时间:8月29日至8月30日(须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范围及核查方式见“报名流程及缴费办法”)
(四)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10月19日起
(五)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0月26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7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六)成绩公布时间:12月底(报考人员可登录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告为准)
(七)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为准。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其中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南平考区由南平市人社局事业科发放,其余考区由人事考试中心发放)。
(八)考试地点:福建省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报名点所在地参加考试,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级别和科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注: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符合的???考条件,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报考。
说明:
1、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报考,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3、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五、报名流程及缴费办法
(一)用户注册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网络缴费的办法。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试行告知承诺制后,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请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四)人工核查
正常情况下,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由系统自动核验,无须人工干预,系统自动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须进行人工核查。
1、须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范围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硕士学位报名,且是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人工核查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
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人工核查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办理人工核查(各报名点联系方式见附表):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五)网络缴费
1、收费标准。报名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每科61元标准收取。
2、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77-945.
3、换取发票。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电子票据信息:用于确认报考人员身份、办理报名、考试以及换取纸质票据等其他业务)。报考人员可根据电子票据信息上“代开票据识别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指定银行换取打印纸质财政票据,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虚假承诺处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考试大纲
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关于2019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9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应试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2018年第1号和2019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也可以直接按照对大纲内容调整后编排出版的《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2019)》进行备考。
八、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考前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考试科目共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
九、考试用书
考生自行购买。
附表:各报名点核查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点 | 核查单位 | 核查地址 | 联系电话 |
省直 |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楼大厅 | 报名:0591-87670230 缴费:0591-87615506 |
福州 |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人事综合大楼二层202考生服务大厅审核窗口 | 0591-86290086 |
厦门 |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人才大院内西侧) | 0592-12333 |
三明 | 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 | 县(市、区)考生到当地人社局审核,市属考生到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明市社保大楼5楼)审核 | 政策:0598-7506628 报名:0598-7506802、7506803 |
泉州 | 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 |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 政策:0595-22135540 报名:0595-22115511 |
漳州 |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漳州市芗城区博爱道上江名都D栋11楼 | 政策:0596-2027661 报名:0596-2056786 |
莆田 | 莆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职改办) | 莆田市市政府1号楼156室 | 0594-2289633 |
南平 | 南平市人才测评考试管理服务中心 | 市属考生到考试中心(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三楼)审核,县(市、区)考生到当地人社局职改办审核 | 政策:0599-8866569 报名:0599-8830672 |
龙岩 |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 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幢行政服务中心三层1区市人社局窗口 | 0597-2529121 |
宁德 |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2号6楼 | 0593-2077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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