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执业药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2号)精神,现将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我省潘敏等5259人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资格证书等各项后续工作。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