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唐山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时间7月26日至8月8日: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报考人员条件后,报名材料签字盖章汇总,于规定时间统一上报。
现场审查时间:2016年7月26日至8月8日(周六、日不休)
正常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7:30
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具体上报时间:
注:因执业药师报名人数较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报名。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3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电话:0315-2827463
1、报考全科人员须提供的材料和装订顺序:
(1)《报名表》(一式2份,单位签字盖章);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外地户籍的考生还须提供在唐山市长期居住证);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按相应报名条件要求提供);
(4)学历学位证明(附件3,部分学历需要纸质学历认证报告,办理周期较长,请考生提前准备);
(5)以上(2)-(4)材料的复印件1份,单位签字盖章。
以上所需的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报名表(2份)+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明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2、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2份,单位签字盖章);
(2)《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一式2份,贴一年内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外地户籍的考生还须提供在唐山市长期居住证);
(4)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按相应报名条件要求提供);
(5)学历学位证明(附件3,部分学历需要纸质学历认证报告,办理周期较长,请考生提前准备);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或聘任证明;
(8)以上(3)-(7)材料的复印件2份,单位签字盖章。
以上所需的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须装订2份):
报名表(1份)+《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1份)+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明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聘书复印件(或聘任证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