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6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淮安市网上报名时间:6月13日9:00至7月1日下午16:00,网上支付截止7月4日下午16:00,报名网址:www.harsks.gov.cn,网上照片审核节假日顺延,联系电话:83647599.
(二)淮安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网上缴费的方式,新考生必须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凡新报考者,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于6月30日至7月2日期间送淮安市职业培训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大治路22号)接受资格审查,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联系人:李川凌、朱牧伟,联系电话:83342209.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4.有效的药学(中药学)岗位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样表见附件,药品流通企业人员应同时提供上岗证 )。
(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网报期间,考务人员只审核照片不审核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责任自负。
(四)凡使用假学历、假证书(伪造、涂改等)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无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六)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信息项,确保填写正确。
(七)10月13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