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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克的治疗原则

休克

【治疗原则】 关键是尽早去除病因,迅速恢复有效循环血量,纠正微循环障碍,增强心肌功能,恢复人体正常代谢。

1.一般紧急措施

(1)对创伤所致大出血的病人,控制出血。

(2)保持呼吸道通畅。

(3)采取休克体位,以增加回心血量及减轻呼吸困难。

(4)其他:如保暖、尽量减少搬动、骨折处临时固定,必要时应用止痛剂。

2.补充血容量

应迅速建立静脉通道。一般先快速输入扩容作用迅速的晶体液,再输入扩容作用持久的胶体液。

3.积极处理原发病 由外科疾病引起的休克,在恢复有效循环血量后,需手术治疗原发病。有时则需在抗休克的同时施行手术。

4.纠正酸碱平衡失调 休克早期轻度酸中毒者无需应用碱性药物。但休克严重、酸中毒明显、扩容治疗效果不佳时,需应用碱性药物纠正。

5.应用血管活性药物 主要包括血管收缩药、扩张药及强心药物。血管收缩药使小动脉普遍处于收缩状态,可暂时升高血压,但可使组织缺氧更加严重,应慎重选用。血管扩张药可以解除小动脉痉挛,关闭动静脉短路,改善微循环,但可使血管容量相对增加而血压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从而影响重要脏器的血液供应;故只有当血容量已基本补足而病人发绀、四肢厥冷、毛细血管充盈不良等循环状态未见好转表现时,才可考虑使用。休克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会伴有不同程度的心肌损害,应用强心药。

6.改善微循环 休克发展至DIC阶段,需应用肝素抗凝治疗。DIC晚期,纤维蛋白溶解系统亢进,可使用抗纤维蛋白溶解药。

7.糖皮质激素和其他药物的应用 对于严重休克及感染性休克病人可使用皮质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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