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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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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卫生应急能力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提升重大疫情早期分析研判预警能力。疫情期间,我们充分发挥国家级数据信息平台作用,加强指挥和调度。投入使用国家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共享交换系统,发布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可能密切接触者、县域疫情风险等级、与确诊及疑似患者入境同行人员、核酸检测、抗体检测等数据服务接口,向各地区提供比对查询服务,并且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汇聚卫生健康、公安、交通、海关等跨部门数据,及时共享相关信息。加强对重点国家(地区)疫情风险防控措施,运用健康码、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升分析研判预警能力。下一步,我们将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在重大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完善现有的疾控信息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推进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疫情直报机制。二是继续做好与政法、公安、民政、交通等部门的数据信息互联互通,研究通过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推动关键数据信息及时共享。继续推进社区疾控体系建设,提升社区卫生应急能力。三是全力推进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一期项目,加快医防相关信息子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利用国家级平台建立跨层级、跨机构、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上下联动的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强化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二)关于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人财物投入。近期,我委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发改社会〔2020〕735号),改善公共卫生体系硬件设施配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与发展改革委、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一道,加强疾控体系能力建设。一是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投入力度,推动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的480亿元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推进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和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等,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条件。积极落实公共卫生相关政策,保障公共卫生经费投入,促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二是推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能力建设,在现有科技重大专项基础上,支持针对建设疾控体系及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的研究,加大快速检测技术等方面的研发投入,研究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提高科研创新能力。三是指导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等有条件的地方在完善公共卫生人员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研究完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推动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建立健全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三)关于实施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行动。目前,我委正在协调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研究制定改革完善疾控体系的政策文件。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拟在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功能定位、提升专业能力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增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心能力。一是进一步优化完善疾控机构职能设置,增强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等核心能力,明确各级疾控中心重点任务,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增强流行病学调查等方面能力。二是分级分类组建卫生应急队伍,覆盖形势研判、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社区指导、物资调配等领域,加强与公安、政法等部门的配合,共享相关数据信息,发挥大数据优势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三是进一步增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发现病原体的能力,推进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构建重要传染病和感染性疾病实验室参比体系,推动参与疫苗和药物研发。
(四)关于完善传染病疫情应急机制。目前,我国在卫生应急管理方面,国家和省级均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指挥决策中心,建立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30多个部门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下一步,我们将与相关部门一道,进一步提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预案体系,完善不同级别应急响应机制采取的应对措施。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在分析疫情形势、完善防控策略、指导医疗救治等方面充分听取专家意见。二是坚持平战结合原则,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做好医疗机构可转化病区建设和可扩充床位储备,综合医院感染疾病科和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三区两通道”(三区即清洁区、污染区和半污染区,两通道是指医务人员通道和病人通道)和独立的气流通道,在出现疫情时,满足传染病救治基本要求。三是增强基层应急救治能力,推动提高县级医院感染性疾病、创伤等救治水平,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筛查、防控、救治的能力水平,完善应急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四是指导地方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做好“五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严格发热门诊设置管理、严肃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等工作。五是提升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增强国家级和省级的“一锤定音”能力,基本实现每省都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三级(P3)水平的实验室,每个地级市都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六是每省支持建设1—3所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含中医类基地),同步储备一定数量的重症患者救治、普通患者监护、方舱医院设备等应急物资,“平时”满足医院正常使用需求,“战时”服从国家统一调度。七是加强医药储备管理。统筹整合医药储备资源,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在实物储备基础上,研究增加产能储备、技术储备等多种储备形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地市一级医药储备,形成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有效互补的国家医药储备体系。完善国家医药储备信息管理系统,推动中央和地方两级储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
(五)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近期,国务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0〕25号),明确加强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强化对包括全科医生在内的临床医生的流行病等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国内多所大学将组建公共卫生学院,加大公共卫生及科研人才培养。下一步,我们将协调机构编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一是深化医教协同,协调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加强传染病防治专业建设,调整完善医学生的流行病学等教学安排,强化对医学生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传染病防控等相关知识教育,探索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能解决病原学鉴定、疫情形势研判和传播规律研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实际问题的人才。二是加快研究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的公共卫生医师培养模式,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培养体系,调整完善教学内容,培养满足实际需求的公共卫生人才。三是研究出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根据公共卫生队伍实际情况,遵循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自身特点,合理设置评价标准。四是推动地方落实《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2号),按照常驻人口万分之1.75的比例核定编制,研究完善人员编制相关工作,确保疾病预防控制队伍长期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我们将进一步认真研究并充分吸收采纳,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增强卫生应急能力,重点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切实提高重大疫情防控和救治能力,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织密筑牢人民健康和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防护网、隔离墙,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打下更加牢固的健康基础。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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