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医疗系统及增加医疗开支投入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开放绝大部分的门诊给私人医生自办诊所。2019年,我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在北京等10个城市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简化诊所准入程序,将诊所设置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调整诊所基本标准,从重点审核设备设施等硬件调整为注重对医师资质和能力的审核,推动诊所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同时,配套印发《关于诊所改革试点地区诊所基本标准(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02号),对诊所的人员、设备、使用面积、建筑布局、规章制度和信息系统等作了详细规定。下一步,我委将参考香港做法,进一步支持医师开办私人诊所。一是继续推进诊所发展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推动进一步简化医师申办诊所的流程、优化许可政策条件、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吸引高水平医师开办诊所,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二是加快推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建设,2016年以来,我国陆续印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举办,促进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我委将继续推动各地建设区域诊断中心、检验中心等,更好地实现资源共享,为医师开办诊所提供有力支撑。三是继续推进分级诊疗,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深化社区医院试点,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鼓励地方探索将有意愿的诊所纳入医疗联合体,通过提高医保报销比例、提供转诊大医院的挂号和住院便利、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举措,吸引群众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诊所等基层机构就医。四是努力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推动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全面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让贫困人群能够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关于大学医科毕业生在外自行开办诊所。为鼓励医师举办诊所,39号文中提出,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下一步,我委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医师开办诊所的相关要求,促进诊所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三)关于政府医院和私人医院的比例维持在8:2或7:3之间。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提出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3.3张,并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截至2019年,我国共有社会办医疗机构47.1万个,占医疗机构总数46.7%;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194.6万张,占床位总数22.1%;社会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数达到316.4万,占医疗机构人员总数24.5%。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继续推进社会办医院和政府办医院协同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四)关于政府分阶段逐步提升医疗卫生开支的投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达致全民免费医疗。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医疗卫生投入,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了坚实基础。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卫生健康支出从2009年的4557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16797亿元,年均增幅13.9%,比同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高出1.8个百分点。政府卫生健康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由2009年的6%提高到2019年的7%,有力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编织起世界上最大的医疗保障网,实现了基本医保制度全覆盖。下一步,我委将配合财政、医保等部门,结合当前我国面临经济下行压力、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大等实际情况,研究减轻全民医疗费用相关问题,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
(五)关于有针对性地投入医疗资源,以免造成浪费及低效率。近年来,我委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在投入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逐步优化投入结构,新增投入不断向医疗保障、基层、困难地区、困难人群和疾病预防倾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提升重大疫情防控和救治水平,我委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456.6亿元,支持全国603个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配合财政部通过“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等中央财政补助项目,提升各级特别是基层呼吸道传染病救治能力。下一步,我委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投入的针对性,科学合理规划资源布局,持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六)关于加强审计和监督,确保医疗卫生资源不会被非法或不合理地挪用。近年来,我委通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促进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下一步,我委将配合财政等相关部门,督促地方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继续支持社会力量办医,并且加强审计和监督工作。同时,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和督察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等医疗服务要素监管,引导社会办医依法诚信执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我委将进一步认真研究,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医改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目标方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诊所等社会办医疗机构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个性化健康需求,推动深化医改和健康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1日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