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一直是众多乡医关注的问题,而2016年有四个省份为乡村医生购买了养老保险!下面,就跟医学教育网小编一起看看是哪4省吧!
一、北京
今年,4月12日,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自2008年起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乡村医生平均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水平为770元以上。乡村医生老有所养问题基本解决。今后将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新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府参照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给予适当补助,不符合条件的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老人”,适当提高补助金额。
二、新疆
5月9日新疆新闻联播报道,年底,新疆乡村医生将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5月10日新疆卫计委官网也发出声明确认这一消息。新疆自治区下发通知《关于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阿依夏木·玉努斯介绍说,在岗的乡村医生都要纳入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不管在岗还是退岗,都要纳入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这在全国都是一个突破。
三、贵州
8月4日,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甘肃
根据甘肃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据介绍,甘肃省乡村医生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乡镇卫生院所交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费用,由县级财政纳入乡镇卫生院正常支出范围予以核拨。目前甘肃共有22452名乡村医生,但由于属于农民身份,大部分只购买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期待通过购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优惠政策,不断提高村医待遇,留住基层优秀公共卫生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