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州市始终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整体部署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通过“三个机制、四个规范、三个统一”加强优化执业环境,加大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建设,让乡村医生留得下干得好,保障广大农村居民享有健全的医疗保障。
“三个机制”保障乡医待遇对在岗乡村医生,这个市建立合理绩效考核机制,保障其合理收入。制定全面、合理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等补偿考核政策。根据对乡村医生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到位;根据实际确定绩效标准,给予定额绩效补助,逐步提高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同时,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村卫生室日常运行发生的水、电、暖、信息网络维护费等公用支出给予补助。
对老年乡医,这个市落实生活补助机制,保障其老有所养。青州市在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公安、财政、人社等部门出台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工作方案,顺利完成了4364名乡村医生身份和工作年限的认证工作。目前,全市已有2271名老年乡村医生领取了生活补助,共计发放资金1125万元。
同时,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机制,为纳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统一在保险公司办理“还本养老保险”,保险金由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各按50%比例负担,并办理了大病统筹保险、工伤保险等,解决了乡医养老保障问题,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
“四个规范”提升服务能力规范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以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为目的,青州市财政每年拨付资金50万元,以青州卫校为培训基地,对全市被聘乡村医生采取短训、面授等多种形式,进行系统化、正规化的医学教育。
规范乡村医生准入,积极应对人员断档问题。严把乡村医生准入关,对无任何执业证书的人员,坚决予以清退。采取政策吸引、择优返聘、选派专员等措施应对乡村医生缺额问题,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
规范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青州市卫生计生局结合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情况,上报申请2017年度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需求计划45人。
规范农村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的行政管理职能,专门成立卫生监督队伍,不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净化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三个统一”改善执业环境统一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300所村卫生室进行了了规范化建设,并由市财政按每个村卫生室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统一调派对口支援。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这个市卫生计生局制定年度对口支援计划,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安排不少于30%的医生轮流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坐诊,并将轮流坐诊工作情况作为职称评聘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统一卫生室内部质量管理标准,化解乡村医生执业风险。青州市不断加强卫生室内部质量管理,提升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同时,建立适应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化解机制,采取市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执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