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计委获悉,市卫生计生委目前正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开展全市乡村医生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具体办法包括,各区市自愿选择定向培养学校,由区市卫计局与定向培养免费医学生签订培养协议,毕业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定向培养免费医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合理确定本年度需要参加定向培养人数,结合乡村医生缺口,以长期性和可持续性为原则,统筹安排。各区市广泛宣传定向培养政策,动员本地应届高中生积极参加定向培养,并开展调查摸底,了解本地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意愿。乡村医生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原则上统一安排至中心卫生室,人均服务人口1200至1500名。
今年3月,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每万名居民拥有2至3名全科(家庭)医生,其中中医类别占到20%以上。每家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不少于6名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两名全科医生;推进中心村卫生室建设,原则上按照每千人服务人口配备1名乡村医生,逐步实现有两名以上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女性乡医;80%以上的乡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45岁以下的乡村医生比例达50%以上,年龄、学历、职业资格结构更加合理。在村卫生室从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新进的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须在5年注册期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取得的注销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不得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