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涪陵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对三名乡村医生不入住社区卫生服务站集中执业,而擅自在执业注册地点以外行医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2017年3月15日,重庆市涪陵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员对位于涪陵区龙桥街道北拱居委四组的涪陵区北拱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社服站空置,注册在此的三名乡村医生均未入住,三人却分别在北拱居委一组(北拱场街)开设诊疗场所,擅自执业。现场有处方笺,血压计、听诊器等物品,针剂、水剂、一次性注射器和输液器若干,现场还有两名患者正在接受输液治疗。经调查询问得知,三人因嫌社服站位置不好,马上要拆迁,怕三人在一起经济帐不好分等原因,私自决定不入住社服站,而跑到北拱街上擅自执业。按照《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跨行政区域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270号)的规定,三名当事人的行为已经违法,重庆市涪陵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三人分别作出了没收药品及器械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三人立即停止在北拱场街上执业活动,并入住社服务站开展执业。
近日,三名乡村医生已到重庆市涪陵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结案。经重庆市涪陵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回访,现三人已入住北拱社区卫生服站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重庆市涪陵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还就北拱社服站即将面临拆迁等实际问题,及时与涪陵区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沟通,切实解决三名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乡村医生不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是扰乱医疗服务市场的违法行为,且容易造成医疗纠纷。在此,重庆市涪陵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告诫广大乡村医生,必须依法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内执业,否则,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