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19日
2、现场确认分为非事业单位人员确认和事业单位(包括非正式员工)统一上报人员确认。请非事业单位人员于2018年1月12日前带个人上报材料进行现场确认,1月15日进行单位确认之后将不再接收个体报名。
(一)非事业单位个人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月8-12日
地点:株洲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天元区天台路7号)。
(二)各单位统一上报考点确认时间表:
1月15日 | 三医院、三三一医院、人民医院、血站、疾控、职防所、北雅、智成、株化、四三0、康复医院、宏德、药检所、千金 |
1月16日 | 天元区、荷塘区、石峰区、芦淞区、云龙区、恺德微创医院、二医院、妇幼保健院、伤科医院 |
1月17日 | 株洲县、攸县、茶陵 |
1月18日 | 醴陵、炎陵 |
1月19日 | 中心医院、中医院 |
今年材料送至卫生人才中心,完成单位确认后,将不再进行补报! 请各单位人事部门做好宣传工作,严格按照《各单位上报考点确认时间表》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的后果自负。 最后通过并发证人员以市人社局审核后为准。 |
3、考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27日,6月2日、3日。请考生于2018年5月10日至6月3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 报名方式、要求
报考人员首先须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有关页面进行网上申报,将网上申报信息核对准确后,打印《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携带以上表格及有关证件至株洲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缴费、交表、直至完成整个报名程序。
上传照片要求: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
2、照片大小为2寸或小2寸和1寸,格式为jpg;
3、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
4、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
5、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三、须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以上的空格必须全部填写且真实有效;
3、《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网上打印)
4、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以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本人现学历证书及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1)报考时,持有的最高学历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且备案表的查询时限为至少连续3个月;
(2)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需提供有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37号,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出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
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
5、本人近期白底免冠彩照1张,1张1寸贴登记表照片栏。网上上传的照片要和交的照片一致,照片模糊须重新上传。
6、报考师级须提供士级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中级资格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专业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合同、聘书(聘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上应写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下一级资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7、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
8、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9、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供准入资格证明文件。
10、转岗报考人员须另提供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工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写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11、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
12、个体诊所、医药公司、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社会流动人员等,以档案管理部门为单位统一报名,档案管理部门在考生《登记表》相应位置盖章,没有办理档案托管的人员需在株洲上班,单位在考生《登记表》相应位置盖章。经盖章审核的考生《登记表》由各考点留存,作为纸质档案备查。
注:以上表格相关栏目内容和所有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单纯复印件无效),所有人员都必须提供各类原件、复印件,上年成绩单不得替代原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进行报名信息录入时须上传照片,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正确选择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点名称。(考点株洲,如果考点填了其他地区,比如长沙、湘潭的话不能在株洲确认。须在网上报名系统更改考点后,重新打印报名表才能确认)。
3、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所提交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必须与网上报名的最终信息一致,即考生打印申请表之后又在网上修改了信息,必须重新打印申请表,否则信息不一致无法现场资格确认。
4、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网上公布的报名条件报名,否则考试成绩合格,其他条件不符被市人社局审核不予发资格证的后果自负。
五、单位注意事项
1、标识码要正确。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所提交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必须与网上报名的最终信息一致,即考生打印申请表之后又在网上修改了信息,必须重新打印申请表,否则信息不一致无法现场资格确认。
2、单位报考须将初级(士)、初级(师)、中级花名册分级别装订,算好报考总人数和每一类别的报考人数及科数,报名表一律按花名册顺序编号送审,并填好汇总表(花名册、汇总表会直接发到群共享,请注意查收)。
3、单位名称要统一。申报表中单位名称前统一加上报名点名称(不是省属单位请不要加湖南省几个字)。报名点请将单位名称统一后再进行确认,否则退回重审。(如市级单位:株洲市+单位名称,例:株洲市中心医院、株洲市二医院等;县级(区)单位:县级(区)+单位名称,例:醴陵市妇幼保健院、茶陵县**医院、荷塘区**医院等 )
株洲市卫计委职改办
二0一八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