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公告(二)公布啦!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专门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如下信息,希望可以有所帮助。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7月21日期间
根据《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医院人才储备,促进医院学科建设,现就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51年11月,是浙江省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原浙江省精神病院。医院以心理、精神障碍诊治(包括普通精神科、心身科、老年精神科、临床心理科、司法鉴定、睡眠医学、心理应急救援等)为主,内科、老年病科、神经内科和风湿免疫科、外科、妇科等特色专科为辅,是一家以“大专科,兼综合”相互保障、共同发展为业务特色的医院。
二、招聘人数、计划
计划招聘在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本次招聘岗位、报考专业、数量详见附件《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双证),国外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2019年7月3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4.身体健康。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7月3日以后出生)以下;
6.符合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电子邮件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7月21日期间,将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证明)、个人简历、英语等级证书、发表专业论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文件命名方式及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岗位+学校+专业,或将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本人呈交或邮寄湖州市苕溪东路2088号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编:313000。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报名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7月22日—7月24日,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人事科(湖州市苕溪东路2088号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楼4楼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资料:资格复审时携带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证明)、个人简历、英语等级证书、发表专业论文、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得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按各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则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复试(面试),根据复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
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招聘单位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放弃录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提出递补申请,经市卫健委同意后,在相应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购房补助金100万(含一次性补助安家费5万元),优先安排科研项目,并提供科研经费。
(二)硕士研究生,购房补助金每人5万元,另可补助安家费5000元。
(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录医院工作后,一年内如无居处需租房的,可视情况给予一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月房租补贴8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租房补贴600元。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
2.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信息公告栏);
3.湖州人才网(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3.健康湖州服务平台()。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市卫健委组织人事处:0572-2760066;
市第三人民医院监察室0572-2132306。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2-2290508;联系人:徐老师、潘老师
附件1.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
附件2.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7月4日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浙江省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公告(二),还请大家多多关注医学教育网,我们会随时更新更多更好的有关医学知识、医疗招聘及考试辅导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