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实施办法》、《南太湖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湖州市市级医院实际,现将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院赴浙江大学招聘2020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共53名,招聘岗位、报考专业、数量详见《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院赴浙江大学招聘2020年卫生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
4.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且本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研究方向相符或相近;
5.身体健康。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6.符合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
时间:2019年10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00—12:00
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邵逸夫体育馆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材料(如学籍卡、学习成绩单、学生证等)、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现场通知。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按各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则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复试(面试),根据复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用人单位当场与其签订聘用意向书。
(三)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来湖工作后,享受湖州市本级新引进高校毕业生购(租)房补贴,同时享受招聘单位有关住房补贴、科研经费补助等待遇,具体如下表:
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院高层次人才待遇一览表
单位 |
高层次人才 类型 |
住房补贴 |
科研经费 补助 |
年薪 |
其他 |
湖州市中心医院 |
博士 研究生 |
80-120万元 |
6-30万元 |
15-50万元 |
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
硕士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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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 |
15-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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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湖州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博士 研究生 |
80-120万元 |
20万元 |
20-50万 |
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
硕士 研究生 |
给予3年的租房补贴,标准为500元/月;或安排住宿 |
3.5万元 |
15-3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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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博士 研究生 |
100万元 |
20万元 |
15-35万元 |
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
硕士 研究生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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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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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妇幼保健院(湖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
博士 研究生 |
提供80-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或相当面积的购房资金补助 |
启动费3-10万元;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
15-35万元 |
一次性补助安家费5万元左右;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
硕士 研究生 |
给予3年的租房补贴,标准为600元/月 |
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
12-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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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中医院 |
博士 研究生 |
提供85平米左右住房一套或相当面积的购房资金补助 |
10万元 |
20-35万元 |
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
硕士 研究生 |
给予3年的租房补贴,标准为600元/月;或安排住宿 |
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
10-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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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栏)。
2.湖州人才网(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3.健康湖州服务平台()。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86。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572-2760058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0572-2760055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在2020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供本人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二)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电话咨询时间统一为工作时间):
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572-2555129
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0572-2038052
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0572-2290508
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572-2030010
市中医院人事科0572-277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