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枣庄市台儿庄区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条件”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枣庄市台儿庄区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23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显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等人员需在报名时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9月23日为截止日期。
在台儿庄区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根据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招聘对象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属于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身份界定见附件2《应聘须知》)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专项岗位。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应于报名截止日(2021年9月25日)前取得。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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