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1

苹果版本:1

安卓版本:1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Yishimed66

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11666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公共卫生知识 > 卫生法规 > 正文

新药保护期有关规定

2015-03-03 10:58 医学教育网
|

热点推荐

——●●●聚焦热点●●●——
查分入口>> 查分答疑>> 晒分有礼>>
有奖征文>> 分 数 线>> 好课8折>>

医学教育网对新药保护期有关规定整理如下:

第五条 在保护期内的新药,未得到新药证书(正本)拥有者的技术转让,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仿制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不得受理审批。在保护期内的中药一类新发现中药材,如非原研制单位申报的新药中含有该药材,应按规定进行技术转让后,再申报新药,否则该新药申请不予受理。在非常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作出许可他人生产的决定。

第五类新药在保护期内,其它生产企业不得在同品种药品使用说明书中增加该药新批准的适应症。

执业医师考试公众号

编辑推荐
免费资料

免费领取

网校内部资料包

立即领取
考试辅导
直播课
【直播回放】2021公卫医师基础摸底测试
2021公卫医师摸底测试

直播时间:1月28日

直播内容:2021公卫医师摸底测试

针对人群:所有人群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