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缺乏临床经验,操作技能不熟练
新上岗护士临床经验不足,工作中缺乏预见性,不能及时处理意外情况;工作时间短,观察病情不仔细,专业技能不熟练,对各种抢救药物、仪器应用不熟练,引起病人及家属不满;新上岗护士综合知识缺乏,病人提出有关疾病治疗、护理等方面的疑问得不到满意答复,导致病人的不信任,甚至反感,以至工作中的小失误得不到谅解;新上岗护士接触病人少,对护患沟通的必要性认识不足,与病人及家属缺乏有效沟通,如操作前后的解释、告知工作不到位等,缺乏主观能动性;新上岗护士刚上班承受繁忙的工作,社会的偏见,护士的价值得不到承认,理想和现实的落差,使其感到身心疲惫,易发生护理差错,引发护患纠纷。
2.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新上岗护士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较少,工作中更多考虑的是如何尽快解决影响病人健康的问题,忽视了病人的权益,对病人实施治疗和护理时没有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忽视了病人的知情同意权;由于缺乏临床经验,在护理工作中不能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不自觉地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权,造成对病人的伤害。
3.护理文书记录不规范,缺乏法律证据意识
新上岗护士尽管也了解护理文书有法律效力,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重视证据收集与记录;护理记录不全面、连贯性差,反映的主观因素多,客观因素少,有的过于简单;护理记录内容重点不突出,不记录护理措施,只抄写医嘱或记录检查结果等不规范记录;为病人解决的护理问题,做得多写得少,甚至只做不记;重要的病情变化及治疗、用药后的反应没有记录等;随意涂改或字迹不清、写错后重抄他人记录、代签字等现象,执行医嘱时签名不规范或潦草,当发生医疗纠纷时拿不出真实有力的证据。
4.管理因素
护理管理者风险意识淡薄,未认真履行职责。由于护理人力资源缺乏,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招聘护士参加工作不久,取得护士注册就独自值班;对新上岗护士工作中各个不安全的环节缺乏预见性,未及时主动采取针对性措施,发现和处理问题不及时、措施不当;护理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新上岗护士对制度不熟悉,无法遵守,如不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工作时间短,缺乏慎独精神,不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如夜班护士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任意简化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