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hinese Approved Drug Names,CADN)是中国法定的药物名称,由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制定。
1.原料药命名原则
(1)中文名尽量与英文名相对应。可采取音译、意译或音、意合译,一般以音译为主。
(2)无机化学药品,如化学名常用且较简单,应采用化学名;如化学名不常用,可采用通俗名,如:盐酸、硼砂。酸式盐以"氢"表示,如碳酸氢钠,不用"重"字;碱式盐避免用"次(sub-)"字,如:碱式硝酸铋,不用"次硝酸铋".
(3)有机化学药品,其化学名较短者,可采用化学名,如苯甲酸;已习用的通俗名,如符合药用情况,可尽量采用,如糖精钠、甘油等。化学名较冗长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下列方法命名:
1)音译命名:音节少者,可全部音译,如codeine可待因;音节较多者,可采用简缩命名,如:amitriptyline阿米替林。音译名要注意顺口、易读,用字通俗文雅,字音间不得混淆,重音要译出。
2)意译(包括化学命名和化学基团简缩命名)或音、意结合命名:在音译发生障碍,如音节过多等情况下,可采用此法命名,如chlorpromazine氯丙嗪。
(4)与酸成盐或酯类的药品,统一采取酸名列前,盐基(或碱基)列后,如streptomycin sulfate硫酸链霉素,hydrocortisone acetate醋酸氢化可的松。
与有机酸成盐的药名,一般可略去"酸"字,如poldine metilsulfate译为甲硫泊尔定;sorbitan laurate译为月桂山梨坦。
有机酸类药物的盐,其命名法尚需参见INN命名原则4.英文词尾为"ate"的酯类药,可直接命名为"××"酯,如fedrilate非屈酯。与缩合基加合成酯类的药亦可将××酯列后,如cefcanel daloxate头孢卡奈达酯。
(5)季铵盐类药品,一般将氯、滇置于铵前,如benzalkonium bromide苯扎溴铵。除沿用已久者外,尽量不用氯化×××、溴化×××命名。与有机酸组成的季铵类药名,酸名列于前,一般亦略去"酸"字,如amezinium metilsufate译为甲硫阿美铵。
(6)生化药的英文名一般以INN为准;如INN未列入的,可参照国际生化协会命名委员会(NC-INB)及生化命名联合委员会(ICBN)公布的名称拟定。其中文译名,除参照中国生化协会名词审定委员会列出的生化名词外,尚需结合药学的特点或常规使用名称拟定。如urokinase尿激酶;trypsin胰蛋白酶;adenosine triphosphate译为三磷腺苷(旧称三磷酸腺苷),不译为腺苷三磷酸。
生长素类药根据其来源和药学特点等,采用音、意结合拟定中文译名,如:somatorelin生长释素。somavbove牛亮氨生长素,somenopor猪诺生长素。
(7)单克隆抗体和白细胞介素类药。采用音、意结合简缩命名,如dorlimomab aritox阿托度单抗,biciromab比西单抗;teceleukin替西白介素。
(8)放射性药品在药品名称中的核素后,加直角方括号注明核素符号及其质量数,如:碘[121I]化钠。
(9)化学结构已确定的天然药物提取物,其外文名系根据其属种来源命名者,中文名可结合其属种名称命名,如artemisinin青蒿素;penicillamine青霉胺。外文名不结合物种来源命名者,中文名可采用音译,如morphine吗啡,amikacin阿米卡星。化学结构不完全清楚者,可根据其来源或功能简缩命名,如bacitracin杆菌肽。
配糖体缀合词根的命名采用以"苷"取代过去的"甙"命名,以便与化学命名相一致。
2.制剂命名原则
(1)制剂药品的命名,药品名称列前,剂型名列后,如indomethacin capsules吲哚美辛胶囊。
(2)制剂药品名称中说明用途或特点等的形容词宜列于药名之前,如absorbable gelatin sponge吸收性明胶海绵。
(3)单方制剂的命名,应与原料药名一致;如bumetanide tablets布美他尼片。
(4)复方制剂根据处方组成的不同情况可采用以下方法命名。
1)以主药命名,前面加"复方"二字,如compound iodine solution复方碘溶液。
2)以几种药的名称命名或简缩命名,或采用音、意简缩命名,如:glucose and sodium chloride injection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paracetamol and codeine tablets氨酚待因片,caffeine and sodium benzoate injection安钠咖注射液。若主药名不能全部简缩者,可在简缩的药名前再加"复方"二字。
3)对于由多种有效药味组成的复方制荆,难以简缩命名者,可采取药名结合品种数进行命名,如由l5种氨基酸组成的注射剂,可命名为复方氢基酸注射液(15),若需突出其中含有支链氨基酸,则可命名为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HBC)。对于组分相同但比例不同的氨基酸制剂可增列序号加以区别,如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1)。对含多种维生素或维生素与微量元素的复方制剂,可参照此项原则命名,如多种维生素片(15)、多维元素片(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