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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央补助广西公共卫生专项资金SARS、人禽流感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2009-04-01 19:0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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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区SARS、人禽流感的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根据财政部、卫生部《SARS、人禽流感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及时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加强我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追踪、排查和疫情处理;完善我区的SARS和人禽流感监测系统,提高针对SARS和人禽流感的早期预测预警能力;

  (二)开展专业人员轮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活禽市场职业暴露人群的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提高各实验室对禽流感病毒核酸的检测能力。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项目覆盖全区,重点支持以下四类地区:

  1.既往人禽流感病例发生地和动物禽流感暴发地区:桂林市、南宁市、隆安县。

  2.边境地区:百色市、崇左市、凭祥市、防城港市和东兴市。

  3.野生候鸟栖息地重点地区:北海市和钦州市。

  4.与广东通航、商贸往来频繁地区:梧州市和贺州市。

  5.一般地区:柳州市、来宾市、玉林市、贵港市、河池市。

  (二)项目内容

  1.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包括病原待查重症肺炎病例)监测、筛查和处理: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要开展不明原因肺炎、SARS和人禽流感病例的监测工作,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所辖区报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现场调查,并对监测病例进行采样,筛查可能的SARS病例和人禽流感病例及其他传染性呼吸道疾病,对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采取登记、追踪和医学观察等相应的防治措施。

  2.专业人员轮训:对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专业人员、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人员举办5期全区不明原因肺炎、SARS和人禽流感监测与防治培训班,以提高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应急处置能力和防控意识,拟培训400人次,培训费用20万元,由区卫生厅组织,分别由南宁市、桂林市、百色市、北海市和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片承办。

  3.实验检测、试剂耗材和标本运送。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标本运送安全的有关要求,及时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病原待查重症肺炎病例、SARS预警病例、人禽流感预警病例和流感样病例进行采样并将标本运送至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测,统一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每份呼吸道标本100元的标准补助送检方。

  4.职业暴露人群的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进行职业暴露人群的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工作,选取城乡活禽市场、规模家禽(含水禽)养殖场、农家散养户和野生侯鸟栖息地等作为监测点,以职业暴露人群为监测对象,每地级市选取50例左右,采集血清标本并上送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禽流感病毒抗体,并采集出现流感样症状者的呼吸道标本,进行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运送至有条件的实验室开展病毒分离工作,由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每份血清及呼吸道标本160元的标准补助送检方。

  三、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分配详见附表。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工作在2008年底前完成。

  五、项目的督导和评估

  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组织对各市、县实施项目情况、经费到位、使用管理等进行不定期的督导,对整个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各执行单位每季度均要对该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的使用等情况作出书面总结,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科,同时上报自治区卫生厅。在项目结束后,要对监测的完整性、监测工作的敏感性,以及经费的使用、取得的成效等情况作出书面总结,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科,并报自治区卫生厅。

  附表:2008年中央补助广西公共卫生专项资金——SARS、人禽流感防治项目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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