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卫生局,高技区、经技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威海市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考核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卫生局医政科联系。
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
威海市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市卫生局决定自7月份起,对在市卫生局执业注册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医师进行考核。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考核对象
(一)考核范围
1、公立医疗机构 指在市卫生局进行医师执业注册,床位数在100张以下的医疗机构、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下的预防、保健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1)。
2、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指在市卫生局进行医师执业注册的个体医疗机构、厂矿、企事业单位医务室。
(二)考核对象 凡在上述机构中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二、考核内容及专业
(一)内容 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1、公立医疗机构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由医师所在单位负责。
2、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由市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所负责。
3、业务水平考核由市医学会负责。
(二)考核专业 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三个专业。考核人员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报考,对所从事的专业分类不明确的,可报考相近的专业。
(三)业务水平考核范围及形式 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所从事的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体格检查、基本操作技能及所从事专业的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的病例分析等。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分两种不同试卷分别进行。
考试内容可参考“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复习资料”。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题型为选择题。
三、时间安排
(一)7月1日~7月31日,提交材料阶段。
1、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各单位所填报的《威海市执业(助理)医师调查表》中人员名单安排考核。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市医学会联系。
未填报《威海市执业(助理)医师调查表》(附件3)的单位,于7月10日前报至市医学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2、其他医疗机构由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填写《威海市执业(助理)医师调查表》(附件3),于7月10日前报至市医学会办公室。
3、每位参加考核医师需填《医师定期考核表》一式三份,提前联系市医学会领取空白表,7月31前报市医学会复核。
4、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复习资料订购表(附件4),7月10日前报市医学会。
(二)8月1日~8月20日,理论考核。
1、理论考试定于8月中下旬,8月底前结束。由市医学会负责考务工作。
2、考场 每30人一个标准考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另行通知。参加理论考试的医师需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三)8月21日~8月31日,考核结果上报。
理论考试结束后,市医学会统一将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并将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一并上报市卫生局。
(四)9月1日~9月30日,考核不合格培训、再考核。
对在考核年度内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它不合格情形的医师,其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暂停其执业活动,由市卫生局集中培训、再次考核。再次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四、收费 复习资料每本50元。
五、提交材料
(一)公立医疗机构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2.执业(助理)医师证复印件1份。
3.《医师定期考核表》一式三份。
4.每人2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5.复习资料订购表。(附件4)
(二)其他医疗机构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2.执业(助理)医师证复印件1份。
3.《医师定期考核表》一式三份。
4.威海市执业(助理)医师调查表。
5.每人2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6.复习资料订购表。
各市区、两开发区公立医疗机构需提交的材料由各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材料齐全后统一上报;市直单位直接报市医学会办公室;其他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所负责,统一上报。上述材料于7月31日前报市医学会。
附件:
1.威海市卫生局负责执业医师定期考核的机构名单
2.威海市医师定期考核表
3.威海市执业(助理)医师调查表
4.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复习资料订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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